我省出台消费品以旧换新新政
严管资金防骗补
由省商务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通知》明确,今年全省消费品以旧换新资金由中央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构成,配套比例为9∶1。资金将按照季度下达,并根据全年汽车、家电、数码和智能产品等消费周期特点,按月均衡使用,及时兑付到位,以确保政策平稳有序实施。
中央资金不仅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6类家电以旧换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四个领域,还可用于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
省级配套资金优先支持能效、水效、环保水平高的产品,重点支持符合国务院“人工智能+”行动明确的新一代智能终端,并结合人工智能终端智能化分级标准制定和产品智能化等级认定等情况,合理确定补贴品类、补贴比例和额度,防止补贴泛化、碎片化。
在组织实施与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各市、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要一视同仁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参与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不得限制中小企业参与。同时,要建立统一规范、“有进有出”的消费品以旧换新参与经营主体管理制度,加强产品价格备案与质量监管,严防以次充好、以旧充新、销售假冒伪劣或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强化交易信息监测及时发现并依法处置通过“内部串货刷单”、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此外,我省将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商务、发展改革、财政、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跨部门数据共享和补贴信息交互核查,联合开展巡查检查和打击骗补套补专项行动,并在省级层面依托12345热线建立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平台,畅通社会监督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