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01月3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5]
山西全面推进村(居)老妇儿工委建设

强化“一老一妇一儿”关心关爱建设村居“两委”专门工作机构

  本报讯 (记者 高慧娟) 1月28日,我省召开加强全省村(居)民委员会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建设工作部署视频会,对全省村(居)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老妇儿工委”)建设进行全面部署,旨在推动这项暖民心、利长远的民生工程落地见效。省民政厅、省委社会工作部、省妇联相关处室负责人和临汾市民政局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各市民政局、市委社工部、市妇联相关负责人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省民政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长级)曾庆勇在讲话中指出,当前我省人口老龄化、空巢化趋势明显,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的照料关爱与权益保障需求日益突出,此次设立老妇儿工委,就是要把老年人、妇女和儿童工作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补齐基层服务短板,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让党和政府的温暖直达群众心坎。
  会议明确了老妇儿工委建设的时间节点与核心要求,全省各地要在3月底前全面完成老妇儿工委组建,6月底前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并实现有效运转。老妇儿工委原则上由3—7名委员组成,主任由村(居)民委员会副主任或委员兼任,副主任中至少配备1名养老、托育、社工、法律等专业人才或本地“能人”,同时广泛吸纳返乡大学生、退役军人、爱心企业家等加入志愿队伍,推动“小老人”服务“老老人”和“爱心妈妈”结对“留守儿童”等互助服务模式,让基层服务更贴民心。
  会议强调,老妇儿工委要聚焦核心职责,拓展服务内涵,精准对接“一老一幼一妇”需求。要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宣传教育,引导树立积极老龄观,支持老年人参与社区治理和志愿服务,落实高龄、失能、留守老人定期走访帮扶制度,依法维护老年人赡养、财产、消费等合法权益,同时将基层老年协会培育发展与老妇儿工委建设一体推进,激发老年群体自我服务活力;要强化权益保障,开展创业就业技能培训,调解婚姻家庭矛盾,深化文明家庭评选,引导妇女发挥“半边天”作用,积极参与基层治理;要构建“家庭、村(居)、社会”三位一体关爱体系,重点关注留守儿童、困境儿童,依托“儿童之家”开展托管、兴趣培养、安全教育等服务,落细落实各项救助帮扶政策。
  为保障老妇儿工委高效运转,会议提出多项保障举措。资金方面,建立“财政补一点、集体拿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常态化经费投入机制,统筹社区建设资金、福彩公益金、慈善捐助等各类资源,为阵地建设、队伍培训、服务开展提供可持续保障;服务方面,深化“五社联动”机制,整合社区、社会工作者、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丰富服务供给,提升服务效能;阵地方面,各地要依托村(居)党群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或辖区其他可利用场所加强阵地建设,鼓励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打造自己的特色品牌,形成工作亮点。
  会上,各相关部门结合职能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省委社会工作部表示,将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建设全过程,指导各地规范组建程序、健全组织架构,推动老妇儿工委与其他基层治理组织协同联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省民政厅从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角度,要求老妇儿工委建设纳入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总盘子”,要积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和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宣传教育,同时,建立健全老年人信息台账,精准对接服务需求,健全统筹监督机制,确保养老惠民政策落地见效。省妇联提出,将在“建、管、用”三环节精准发力,推荐优秀女性加入委员会,推动阵地共建共享,开展巾帼志愿服务,为妇女儿童提供精准关爱服务。临汾市民政局分享了“晋心护童·爱在平阳”等品牌项目经验,提出将以组织健全、队伍专业、服务精准为目标,打造基层治理重要服务力量。
  会议要求,各级民政、妇联、社会工作部门要积极推动落实老妇儿工委建设,民政部门牵头负责老年人及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相关工作,指导基层老年协会培育发展;妇联组织负责妇女儿童维权、家庭教育指导等工作;社会工作部门指导基层组织体系建设,乡镇(街道)落实基层指导责任,村(社区)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各部门要加强协同联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建强老妇儿工委这一基层服务阵地,切实提升老年人、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层治理现代化建设筑牢民生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