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落地山西我省常住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均可申领
当天,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养老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解读了相关政策,确保这项惠民政策高效、精准惠及有需要的老年人及其家庭。
今年,由民政部、财政部部署的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根据政策,补贴对象为在我省常住且被统一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老年人。失能老年人指因意外或疾病,身体或精神出现损伤导致生活能力或社交能力丧失的老年人,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在省内自愿购买居家、社区或机构养老服务,并通过“民政通”政务服务平台(含小程序、App)领取电子消费券,用于抵扣相关服务费用。
补贴分为服务补贴和评估补贴两部分。服务补贴方面,电子消费券每月最高抵扣额度为800元,适用于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以及机构养老中的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抵扣比例根据服务类型设定,机构养老长期服务、短期服务、日间托养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居家上门服务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50%;评估补贴则专门用于支持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按照政策要求,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首次评估费用可通过老年人能力评估电子消费券予以抵扣,抵扣额度为100元。
为方便老年人预先掌握自身能力等级,民政部“民政通”系统更新“能力等级评估申请”模块,申请人在申请专业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之前,可以使用“能力等级自评”功能进行自主预评估,初步掌握自身能力等级情况,为申请能力等级评估做好准备。
整个补贴流程依托“民政通”平台实现线上办理。老年人或其代办人(配偶、子女等)可通过微信、支付宝等渠道登录“民政通”,完成实名认证后提交补贴申请。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首月消费券将在审核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发放,此后每月1日发放,个人通过“民政通”平台点击领取即可。
1月15日,晋城市恒光博爱康养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帮助李彦军老人完成注册“民政通”账号、填报信息,最后顺利领取到800元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凭借消费券,老人可直接抵扣在养老机构的住院费用。目前,晋城市已经有两位老年人分别领到800元养老服务电子消费券。
消费券当月有效,当月使用。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后,通过平台核销消费券,县级民政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在次月完成审核与资金拨付,形成“申请—审核—发放—结算”闭环管理。据悉,补贴项目实施周期为2026年1月至12月。
此次培训包含多个核心环节,相关负责人还系统解读了《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讲解了“民政通”平台核心功能与权限说明,演示了评估数据录入、审核及上报的关键流程;山西省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杨波针对第三方评价机构的资质要求、人员管理、评估全流程规范,以及评估质量控制和风险防范要点展开了讲解,同时还对案例进行了分析。
全省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骨干、养老服务机构及评估机构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