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法院健全执行工作体系
形成解决执行难综合治理大格局
“‘十四五’期间,太原法院从探索执行机构改革,健全执行工作组织体系;重塑执行机制,推动形成‘一盘棋’工作格局;创新执行工作方法,破解找人查物难题;强化执行全程监督,促进执行权规范公正运行;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工作‘多元共治’5个维度发力,全力破解执行难,执行工作质效显著提高。”近日,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太原两级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是——有能力履行判决的,必须执行到位,无能力履行判决的,必须措施到位,全力以赴让“纸上权利”兑现为“真金白银”。
搭建“四梁八柱”
“十四五”伊始,太原中院聚焦破解执行难,健全执行工作组织体系和架构,打破市、县区法院“各自为战”局面,握指成拳,凝聚执行合力。探索执行机构改革,通过优化组织架构、强化垂直管理和推行警务化改革,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执行组织体系。
太原中院对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实行垂直管理,基层法院执行局局长需向本院党组和太原中院双述职。与此同时,太原法院对执行人员实行统一调配。太原中院统一招录一批执行助理派遣到各基层法院充实执行队伍,统一推进太原法院执行人员交流轮岗,调整能力强有干劲的员额法官进入执行局,新入职法官优先到执行局锻炼。
此外,太原法院根据执行工作特点,率先在太原中院推行执行警务化改革。改革后,执行局人员由改革前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辅警”四类明确为“执行法官、执行员、司法辅警”三类,建立了“1名执行法官+2名执行员+3名司法辅警”的执行实施团队模式。执行法官主要负责行使执行决定权,执行员主要负责行使执行实施权,司法辅警兼具助理和书记员职责,主要负责事务性工作和安全保障工作。三类人员权责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相配合,确保执行案件高效规范办理。
重塑运行机制
在健全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太原中院重塑运行机制,构建了一套集约高效的运行机制推进执行工作。
太原法院结合工作实际,构建了太原中院牵头、太原两级法院一盘棋的“135”执行工作机制。“1”指培树一个理念,将执行工作的基本属性即强制性,执行工作的基本特征即主动性和执行工作的基本要求即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融合成“一个理念”,通过专题培训讲解、专项行动部署、日常会议强调等多种方式将新理念融入干警头脑,指导实践,确保执行方法和执行效果有机融合。“3”指强化三个统一,构建一体化执行体系,加强太原法院人、案、物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和统一指挥。“5”指推进五化建设,切实做到执行流程标准化、执行事务集约化、执行查控信息化、执行过程阳光化、执行行为规范化。
在强化三个统一方面,太原法院建立“立案强制检索、太原中院统一调配”的立案模式,各基层法院执行立案时必须强制检索,发现关联案件、系列案件报太原中院统一调配。2021年以来,太原中院共提级执行案件13455件,大幅缓解基层法院执行办案压力。
在推进五化建设中,太原法院强化执行流程标准化,实行执行工作分阶段、分环节由专门团队负责,分节点由专门人员负责,以流水线式作业开展执行工作,实现同类工作的专业化、高效化、规范化办理。强化执行事务集约化,实行太原中院牵头办理太原市查控事项的集约化改革,与不动产、公积金等23家单位和公司签订协作联动执行备忘录,涉及司法查控事项均由太原中院集约查控。自2023年7月以来,共办理查控事项127584件,其中基层法院案件占比79.44%,大幅缓解基层执行办案压力。
创新工作方法
执行难,归根到底就是找人查物难。为了提升找人查物实效,太原中院创新推出“29221N”执行工作法,即通过线上两查、线下九查、两曝光、两定期、一贯穿与N项举措,切实提升找人查物效果。“29221N”执行工作法中,线上两查即“点对点”“总对总”系统查控、“天眼查”网络查询;线下九查即传唤调查、网络平台调查、现场调查、关联调查、财务调查等多查;两曝光即信用惩戒、悬赏发布;两定期即被执行人每3个月向法院报告财产、法院每月向申请执行人反馈进展;一贯穿即将严厉打击拒执贯穿执行全过程;N项举措即开通“执行110”提升找人查物实效,创新实行财务调查员制度等。
记者注意到,在N项举措中,值得一提的是,开通太原市范围内24小时专人值班的“执行110”,设置了接警出警、执行咨询、联系法官、执行投诉、信用修复、协助外地法院六大职能。自2023年6月1日开通以来,共接听电话16698次,出警1254次,出警后当场履行227件,和解680件,执行成功率达72.3%,切实提升了找人查物实效,精准打击了规避执行行为。
在涉及企业的执行案件中,最让执行法官们苦恼的莫过于被执行企业隐匿财产、抽逃出资、虚假出资、账外循环等逃避执行手段。为此,太原法院创新实行财务调查员制度,聘请财务调查员为执行法官提供财务方面专业建议,让“影子钱”现身。自2021年首次聘请财务调查员以来,财务调查员共协助调查执行案件171件,其中发现财产执行完毕46件,达成和解38件,确无财产移送破产65件,移送拒执7件,正在调查中15件,取得了明显成效。在被执行人为某家居市场的案件中,财务调查员协助查实体外循环资金5.8亿元,切实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
在执行工作中,太原法院还通过内外双向监督规范执行权:对内实行执行权分权运行与分段集约,通过完善重要事项合议、审批制度强化制约;对外全面公开,接受当事人、检察机关及社会公众的全程有效监督。同时,做实执行难综合治理,深化执行工作“多元共治”,一大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黑恶势力财产执行案件、“保交楼”案件等得到妥善解决,“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联动、社会参与”从源头解决执行难的综合治理大格局在太原基本形成。 据《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