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2月17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蹲守10小时截获被执行人 啃下“骨头”案

  本报讯 (通讯员 李钊) 近日,汾阳法院紧紧围绕优化营商环境目标,两次奔赴河北省开展异地执行,为企业追回拖欠多年的款项,以“执行利剑”为企业纾困解难,让胜诉判决从“纸上权益”变为“真金白银”。
  申请执行人汾阳市某公司与河北邢台籍被执行人牛某,曾长期存在买卖再生胶等业务关系。2019年1月29日,经双方核对账目明细,牛某尚欠该公司货款363608元。因牛某未及时付款,该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汾阳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后牛某未履行义务,汾阳市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发现,牛某在其户籍地有多起未执行到位的案件,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电话传唤时,牛某表示自己因生意失败在上海打工,无力偿还欠款。
  近日,汾阳市某公司向法院提供牛某在河北省邢台市某县家中居住的线索。随后,执行干警赶至牛某家,却未见到其本人。牛某家属表示,牛某债务众多,无力代为履行。两天后,执行干警再次奔赴邢台市某县。经过长达10小时的蹲守,终于在牛某驾车外出时将其截获,但牛某不仅拒不配合法院拘传,反而反锁车门试图逃离。执行干警一边紧急联系当地公安部门,一边多次向牛某发出警告。迫于压力,牛某打开车门,执行干警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手续后,依法强制将其拘传至汾阳法院,因牛某不能履行本案义务,法院当日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司法拘留的震慑力,让事件迎来新的进展。牛某家属主动来到法院,经过多轮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牛某家属一次性向汾阳市某公司给付22.1万元,剩余款项汾阳市某公司自愿放弃。牛某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在法院拘传过程中阻碍司法人员执行职务,法院依法对其罚款2000元。至此,牛某认识到错误,出具悔过书,其家属也将执行案款和罚款全部转入法院执行账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