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2月03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1]

我处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

  □ 冯丽

  每个走进家事法庭的人,都带着自己的故事和期待,当理性的天平遇上感性的纠葛,如何用法律的尺度丈量情感的距离,用司法的温度化解矛盾的坚冰?
  2025年1月,我正式成为一名员额法官,彼时我踌躇满志,自信六年的助理生涯和一年的家事审判实践帮助我积攒了丰富的办案经验、锻炼出了强大的内心和超强的耐心,一定能够稳妥高效地解决家事纠纷,获得当事人的肯定和认同。
  但当我真正坐在审判席上,才更加深切地体会到家事案件办理的曲折和不易。离婚纠纷案件中,夫妻双方当庭咒骂却绝不离婚的有之,沉默不语却坚决离婚的有之,明明相爱却因客观原因要求离婚的有之;抚养权纠纷案件中,父母双方想尽办法争夺孩子抚养权的有之,双方互相推诿要求对方抚养孩子的有之;分家析产纠纷案件中,兄弟撕破脸皮大战的有之、表面和善背后隐藏财产的有之、为了金钱利益老死不相往来的有之。看似简单的案情背后深藏着情、理、法的博弈,落下的法槌、作出的判决不仅是对过去的裁决,更关乎夫妻幸福走向、孩子健康快乐、家族血脉亲情。
  寒来暑往,入额独立办案已将近一年,在这浓墨重彩的一年里,有甜蜜的成长——在庭长的指导和同事的扶持下,在践行“如我在诉”、调立审执一体化中,在探索离婚证明书、家庭教育指导令等创新制度中,我学会如何更好地理解共情、修复关系、疗愈人心、减少伤害;有酸楚的积淀——当事人之间的爱恨情仇让我深感沉重、倍感揪心,我也曾因经验不足而焦虑,因当事人的不理解而怨恨甚至沮丧。
  但在这样的磨砺中,我愈发清晰地认识到:“我处理的不仅是案件,更是别人的人生。”这种沉甸甸的责任感,让我学会在感同身受中保持理性,在情感漩涡里守住清明。其中,一起看似普通的分家析产纠纷,让我有了更深的体会。
  原、被告是一对亲兄弟,二人还有两个妹妹。2014年,几人父亲的祖产拆迁。在家族代表的见证下,父亲就拆迁置换的房产、门面、补偿款等财产,以及老两口生前死后两兄弟应负的赡养义务和丧葬义务进行了分配并订立契约。2017年,父亲去世,遗留下的拆迁安置所得的财产,除了房产按照契约约定分配外,剩余的门面房和各类补偿款均未分配,由被告保管,原、被告因此事数次发生纠纷,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最终,哥哥将弟弟告上法庭。在第一次翻阅卷宗时,看到原告起诉状中所用到的“水火不容”“拒不退还”等词语,我就察觉到这个案子“火药味”很重,办理时既要严格依据事实和法律厘清财产归属,更要关照双方情绪,妥善处理“兄弟阋墙”,避免本就紧张的关系进一步恶化。
  开庭当日,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原告宣读起诉状时情绪波动很大,在被告律师进行答辩时,更是数次拍桌质问,甚至起身大声呵斥,愤怒之情溢于言表;被告在宣读完答辩状后,则是当庭提出反诉,要求原告退回这些年被告为原告支付的各类购房成本款、押金、暖气费以及生活方面的支出;妹妹们坐在旁观席上,看着二人针锋相对,从头哭到尾,乞求哥哥们能够各退一步。由于被告当庭提出反诉,我只能宣布休庭,计划另择日期开庭。看着哥哥的歇斯底里、弟弟的坚决不退、三妹的大声哭喊和四妹的默默流泪,我心里万分酸涩。但细数庭审中的桩桩件件,不难看出这兄妹四人原本相互扶持、彼此关爱,原、被告双方的矛盾根源在于手足之情的松动和金钱的蚕食诱惑,一纸判决固然能快速结案,但对立状态也将持续,手足之情将被彻底割裂,甚至可能诱发恶性事件。本着“家和”的初心,我重新打开卷宗,决定休庭不退庭,当庭组织调解。
  面对厚厚的卷宗和二十多份各类证据,我决定从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出发,以原告的诉讼请求和被告的反诉请求为切入点,先明确每个诉讼请求所对应的证据,然后从第一项诉讼请求开始,先由原告说明其主张和依据,再由被告发表意见和举证,最后由我从法律的角度分析该诉讼请求能否支持以及原、被告各自能占多少份额,如涉及继承,两个妹妹如何分配对应份额,原告、被告、两个妹妹均无异议后,我记录在案,再分析下一项诉讼请求。涉及到被告为原告在住房、门面房中的支出,则以证据为依据逐项核减。诉讼请求一项一项地分析认定,原、被告的份额一项一项地进行核对确认,在抽丝剥茧的核对及最终汇总后,原、被告确定了各自应得的具体财产数额和门面房的份额,两个妹妹确定了各自的继承份额。
  虽然确定了份额,但调解之路还远远没有走到终点。一方面,部分财产的价值无法认定,难以分割,如果继续共有,纠纷仍然不可避免;另一方面,被告提出,要求原告退还这些年他对原告生活方面的支出。调解该如何继续进行?
  兄弟二人各不相让,调解陷入僵局。然而阶段性成果来之不易,岂能就此前功尽弃?我再次打开双方的证据目录,一页一页地查看,一页一页地寻找突破点,最终在被告列出的一张支出清单中,发现了些许“蛛丝马迹”——这份清单中既有房屋装修款、缴纳取暖费用的支出,也有被告为原告购买金戒指、摩托、日常用品和为原告看病、陪伴原告住院的支出……调解方向再次显现,我当即决定更换角度,综合法理、情理、事理,从法律底线、伦理亲情、现实情况的角度继续出发。
  我以昔日的手足之情作为突破口,提议讲述兄弟姐妹儿时的故事、成长的历程。原告回忆起与父亲一起修建房屋的艰难、对家庭和弟弟妹妹们的付出,他讲到“弟弟,你结婚的西服还是我掏钱买的嘞”。被告则拿出一张清单,列举着这些年他为原告的付出。在双方的诉说中,往昔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温暖细节被一点点唤醒。我当即抓住机会,对原、被告进行引导、劝解和调和,最终原、被告同意各退一步,放弃涉补偿款的所有诉讼请求,兄弟俩各拿一套门面房,两个妹妹自愿放弃继承,本起分家析产纠纷终于尘埃落定。
  调解协议达成,但矛盾纠纷还未完全平息。家事纠纷具有较强的反复性,本案涉及财产种类多,若不能及时履行,很可能再次引发矛盾甚至进入强制执行程序,不仅会增加当事人诉累,更可能使已修复的亲情关系再度破裂。为确保调解成果及时落地,我将履行期限定在调解协议达成后两天内,并就如何履行进行了详细约定。第二天,依据调解协议约定,双方当事人当场交付,为这场兄弟争端画上了圆满句号。
  家事审判关乎“小家”温馨、“大家”安宁。一纸判决,落笔千钧。作为一名“家事新人”,我将继续心怀初心,修炼定力,在这条路上坚定地走下去,用年轻的肩膀担起守护万家灯火的责任。 (作者单位系离石区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