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执行”不还钱 司法拘留没商量
盐湖区法院在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实施司法拘留。原告李某红与被告吕某某、李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依法判决二被告归还原告欠款19万元。但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联系二被执行人,但该二人坚称“在外地”,且拒不提供确切地址。执行干警三次出动,在申请执行人的积极配合下,成功在运城某托管机构将被执行人吕某某拘传到庭。面对执行干警“苦口婆心”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吕某某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遂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
接到申请人提供的紧急线索后,夏县法院执行法官立即调配警力,与申请人精准对接位置信息,火速赶往目标地点。在麻将馆内,执行人员亮明身份、出示法律文书,依法将王某当场控制并拘传回法院。鉴于其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顽固态度,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被执行人王某本应依法履行还款义务,却以“躲、拖、赖”的消极态度逃避责任,致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杏花岭区法院集中开展司法拘留行动。本次行动聚焦21起涉民生、涉小微企业等重点案件。执行干警根据摸排线索,在太原市某小区找到拖欠3.7万余元的被执行人张某,其曾更换联系方式逃避执行,且名下微信账户存在大额流水。经法官做工作后张某仍拒不配合,对微信账户中的大额流水也无法做出合理解释,鉴于此,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方山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调解书的被执行人京某予以司法拘留。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京某追偿权纠纷一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带队一起到达了柳林县穆村,在一家纸扎店找到京某并将其带回。京某仅同意本金及利息共计4万元一次性解决,申请执行人王某认为该方案与执行标的额差距太大,故双方无法达成和解。执行干警反复向其释明其应履行的义务及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但京某一直说自己就是没钱,可由法院任意处理。
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沟通,京某仍不积极向王某履行还款义务,试图与执行干警打消耗战。鉴于京某存在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等行为,法院决定依法对京某采取拘留十五日的惩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