态度蛮横拒不配合 强制腾房护民生
史某某、于某与张某某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两级法院审理,生效判决明确张某某需限期腾退其占用商铺,但其未按时履行,导致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难以实现。为破解执行难题,忻府区法院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经多次电话联系及实地走访被执行人,向其送达执行文书,释明拒不履行文书义务的法律后果,但被执行人态度蛮横,拒不配合执行。多次催告无果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腾房公告,限自公告30日内自行搬离。公告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拒不搬离房屋,法院遂决定依法强制腾房。
忻府区法院依法启动强制腾房程序,以司法强制力推动义务履行。为确保行动顺利开展,执行局根据案件情况以及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提前分析研判,制定了详细的腾退预案,明确分工与风险应对措施。
行动当日8时,两级法院36名执行干警集结完毕,到达现场后,执行行动受到张某某的再次阻挠,法警依法将其带离现场。执行干警按照预先制定的方案,对屋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有条不紊开展腾退工作。历经10小时,涉案房屋全部腾空并交付申请执行人。“感谢法院,帮我们要回了商铺,解决了我们的大难题!”当执行干警将腾空的商铺交付给申请执行人时,申请执行人难掩激动之情。此次强制腾退行动不仅彰显了司法权威,更向社会传递了“正义必达”的坚定信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