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奔袭破解“执行难”只为兑现公平正义
2024年11月30日,李某委托司机王某某将142头商品猪从陕西省吴起县运至晋中市太谷区。运输途中,王某某因操作不当发生交通事故,导致126头猪死亡、16头猪重伤,货物损失严重。经吴起县交通警察大队认定,王某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案涉商品猪价值26.2795万元,李某将重伤猪折价出售获款2.3万元后,实际损失23.9795万元。2025年,太谷区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决王某某赔偿李某货物损失23.9795万元。然而判决生效后,王某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太谷区法院执行四团队干警立即采取行动,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并委托河南当地法院调查,均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王某某拒不到庭,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生效判决义务。
执行干警并未因此松懈,而是多次梳理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深入沟通,寻找新的突破口。执行干警在细致排查中发现一条关键线索:涉案事故货车已报废,保险公司已将一笔车辆报废款发放,但款项去向不明。执行干警迅速与车辆挂靠公司取得联系,最终核实该笔15万元的车辆报废款已由河南省某运输公司代为保管,尚未支付给被执行人。为防止车辆报废款流失,执行四团队制定周密的异地执行方案,派出2名执行干警赶赴河南省开展执行工作。
执行干警到达河南后,积极与第三人公司取得联系,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明确告知其代为保管的报废款属于被执行人财产,需配合法院执行。经过连续两天的沟通协调,第三人公司最终认可法院执行行为,同意将代为保管的、无异议的14万元车辆报废款交付法院。
11月,太谷区法院门前金黄的银杏叶映着李某灿烂的笑容。李某送来锦旗时感慨:“法官千里奔波,就像秋收一样。”同样,申请人靳某给临铁法院送来锦旗,对执行干警跨越千里、高效执结案件表示由衷感谢。
靳某与张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调解生效后张某未履行还款义务,靳某向临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张某有可供执行财产,本人也下落不明。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执行干警通过细致梳理线索,发现张某可能在千里之外的四川省某市活动。为抓住执行时机,执行干警立即奔赴四川。执行干警克服地域差异等诸多困难,多方走访调查,最终锁定张某的落脚点并成功找到张某,严肃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同时了解到张某躲避执行的背后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并确系残疾人士后,执行干警随即与申请人沟通协商,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通过反复释法明理、居中协调,最终二人均作出让步,申请人自愿免除本案部分工程款,被执行人张某将剩余工程款一次性支付。
太谷区法院、临铁法院的跨省执行案件成功执结,做实了“如我在诉”,传递了司法温度,赢得了群众的真心点赞。此时,洪洞法院也正在前往山东省潍坊的执行路上。
洪洞法院依法判令山东潍坊某轮胎公司向山西某焦化公司支付18万元案款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山西某焦化公司向洪洞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托全国法院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线索进行全面排查,但未发现可供直接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债权涉及国有资产保护,洪洞法院决定派遣执行干警赴潍坊某轮胎公司所在地开展线下实地核查,精准掌握企业实际经营及资产状况。
经现场核实,被执行人因环保问题已停产多年,账户确无资金流转,其主要资产仅为仓库内积压的一批轮胎及一辆工程车辆。面对被执行人已无现金履行能力的客观情况,若机械启动评估拍卖程序,不仅周期较长,且资产变现价值可能不理想,难以充分保障申请人权益,同时也将给困境企业带来更大压力。基于此,洪洞法院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未简单就现有资产进行处置,而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线上线下协商,一方面向潍坊某轮胎公司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向山西某焦化公司说明被执行人停产困境,引导双方从“对抗”转向“共赢”。最终,在法院协调下,双方同意以被执行人所有的轮胎及工程车折抵部分债务,并就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