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调解暖人心 定分止争效率高
2025年9月30日,在平定县南关广场,被告刘某驾驶轿车倒车时,将原告于某某停放在路边的摩托车撞倒,造成原告于某某摩托车损坏。事故发生后,被告刘某认可自己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但对赔偿事宜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于某某遂诉至平定法院。
立案庭受理案件后,经审查认为该纠纷事实清晰,具备调解基础,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导入先行调解程序。调解员白林娜收到案件后,第一时间给被告刘某打电话,将原、被告叫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白林娜耐心倾听双方诉求,精准梳理争议焦点,凭借丰富的调解经验和扎实的法律知识,从情、理、法多个角度进行劝解和疏导,双方当事人均同意先去车辆维修店进行询价定损,最终确定了车辆维修费用。经调解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与沟通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起纠纷得以迅速、圆满化解,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