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10月2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9]

(上接08版)

  交叉执行的“鲇鱼效应”
  2024年9月,一起多年未能执行到位的村委会借款合同纠纷案,摆在了太原中院执行法官黄正杰的案头。
  这是某基层法院的一起执行案件。某村委会需要履行近600万元的借款本金及利息,但执行干警到银行扣划其在财政局账户的存款时,相关部门、银行总以各种理由干预、拖延执行。几年时间里,执行干警在数十个部门间往返奔波,案件推进十分缓慢。
  太原中院执行局在调研时发现这一情况,依法将该案提级执行,在人大代表、新闻媒体对执行活动的全程监督下,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在财政局账户的存款,返还申请执行人。至此,这起长达七年的积案顺利执结。
  随着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被“激活”,受到权力、人情、关系等因素制约而出现的“执行难”,有了交叉执行这一新的解题思路。
  太原中院定期研判,对被执行人主体特殊、外部干扰大的案件,以及长期未结、信访案件,依法提级执行或者指定到具有优势的同级法院办理,有效排除非法干预执行、阻碍执行,遏制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并且全程指导督促,确保件件取得实效。
  交叉执行是好钢,要用在刀刃上。自2021年开展提级执行以来,太原中院每年提级3000余件案件,60%的“骨头案”得到实质化解。2024年以来,太原法院交叉执行5033件案件,执结3892件,执行到位金额12.26亿元,人民群众关心的一批难案、积案得到化解。
  交叉执行既是一种有效的办案方式,也是加强执行监督管理的重要抓手。太原中院充分释放交叉执行效能,减少权力、关系、人情干扰,促进执行监督落到实处。
  太原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顺军介绍:“我们通过提级、指定执行等,能够发现原执行法院或者原承办人是否存在消极执行、拖延执行乃至执行不廉等问题,配套采用追责问责机制,不断提升执行办案规范化水平。”

专业监督成为“破局”利刃
  很长一段时间,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冯韶林都颇为苦恼。
  2024年4月,被执行人星宸公司(化名)合同纠纷案进入强制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线上查控、线下调查,均未发现星宸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星宸公司向法院提供了财产申报表、账册等资料,同时表示:“公司现在账户没钱,库存商品滞销,也没有市场价值。”
  冯韶林曾两次参加太原中院组织的执行干警财务知识培训,但面对几张记账凭证复印件、一摞混乱的手写账本,对星宸公司是否存在转移财产行为,还是有些拿不准。
  如何才能查清楚星宸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冯韶林想到了太原法院聘请的财务调查员。
  2023年12月、2025年4月,太原法院分两批面向社会公开聘请财务调查员,30名注册会计师、经济师受聘,在涉企执行案件中为法官提供财务调查方面的专业建议。
  经委托财务调查员进行调查,法院发现星宸公司财产状况与其申报严重不符:其库存商品价值远远大于向法院申报的财产价值;公司及其全资股东与其他六个关联公司存在财务混同;公司以客户债权30余万元抵顶其他公司债务……
  财务调查员抽丝剥茧,发现星宸公司存在隐匿、转移公司财产的行为,其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情节严重,晋源区法院依法将星宸公司负责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被执行公司运营‘风生水起’,账上却没钱。”“签署了和解协议,却推说资金周转困难不履行。”“信用惩戒措施都用上了,钱还是执行不回。”
  ……
  如何让“影子账”无处藏身?财务调查员的专业监督成为“破局”利刃。
  财务调查员专业研究企业资产、负债、利润等问题,如果被执行人通过隐匿财产、抽逃出资、虚假出账、账外循环等手段规避执行,法院借助财务调查员的专业调查,能够有效查实被执行人的明账、暗账、虚账,真实反映其财产状况。
  这项制度实施以来,太原法院对158件执行案件进行了财务调查,执行财产8亿余元。

“联动+数据”赋能流程监督
  “以前,平均每天都有60多份材料要去太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控,按照双人双证要求,需要120余人次前往办理……”谈起财产查控慢、效率低的问题,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赵江涛深有体会。
  如何避免扎堆查控、重复查控,破解选择性执行、消极执行?2023年7月,太原中院执行局成立集约查控组,在全市法院展开执行事务集约化查控体系建设,实现财产高效查控。
  “以前查控需要一个地方一个地方跑,现在我们只需要在内网向中院提交信息,中院就会统一查控并在规定时间回复,为基层法院执行法官减轻了负担。”赵江涛说道。
  集约查控极大地提高了执行效率,基层执行法官日复一日跑各部门查控的奔忙不复存在,人力资源向办案核心工作聚合发力。自2023年7月实行集约查控以来,共办理查控事项12.01万件。
  太原中院借助“总对总”“天眼查”线上查控,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以及被执行企业关联公司、风险评估、股东股权等信息,通过线下对理财、公积金、现场、环境、财务等进行调查,全方位打击被执行人隐匿、转移财产等行为。
  此外,太原中院在缩短查控周期、完善查控内容、提高工作效率等方面进一步探索尝试。比如,与社保局建立了网络办公机制进行材料查询和流转,90%以上社保查询一次都不用跑。
  在一场场“破”与“立”的淬炼中,太原中院赋予完善执行权运行监督改革新的内涵,解锁了“最后一公里”的进阶密码——
  充分发挥对疑难复杂案件的协调指导作用,对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推进情况随时抽选、随时调度、定期督导;
  设立执行服务中心,推广智慧执行APP,畅通当事人沟通、监督渠道;
  运用第三方审计机构的专业力量,对执行案款的收存管发情况大起底,系统排查、整改案款管理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
  严格落实执行案件审限管理制度,将执行案件、执行异议案件审限纳入院庭长三级留痕监督,压实监督管理责任;
  依托信息化平台,对太原法院执行案件关键节点“一键监管”,实现对干警执行行为的提醒、留痕、倒查和监督;
  ……
  今年7月28日,太原中院对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执行机构现有执行裁决庭、执行监督处、执行指挥处以及5个执行庭,深化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的分离,改革“一人包案到底”的办案模式,健全执行权力和责任清单,实现制度闭环、分权监督执行。
  “执行监督不仅是对执行行为的规范制约,更是对执行过程的‘望闻问切’。我们将持续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深化和规范司法公开,以监督倒逼执行行为进一步规范,从而提高执行质效,确保当事人胜诉权益及时实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太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于昌明讲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