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传震慑破僵局 联动协作暖民心
郭某拖欠牛某借款11万元,郭某拒不履行。经过双方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郭某支付牛某6.3万元了结此案。达成和解协议后,郭某拒绝履行最后一期和解协议,沁县法院遂依法拘传被执行人,经执行法官沟通训诫,郭某当日付清余款,案件执结。
卫某拖欠孙某劳务工资款3000余元,拖欠段某劳务工资款1.2万余元。卫某抗拒执行,法院查封其名下小轿车一辆。考虑到卫某因工受伤,在家休养,在其履行3000元后,未采取拘留措施。“人难找”是执行工作的常见难题,而破解这一困境,离不开执行法官与申请人的“双向奔赴”。
张某拖欠崔某劳务工资款4500元,张某拒不到庭,下落不明。8月下旬的一天,申请人崔某提供了被执行人张某的线索,法院干警冒着倾盆大雨,将被执行人张某堵在家中。被执行人张某彻底打消抵抗念头,当场通过支付宝向申请人崔某转账4500元。至此,这起长达两年的劳务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郭某拖欠贾某合同款1.675万元,因一直没有郭某下落,该案件迟迟没有进展。近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提供了被执行人郭某的下落,法院立即对郭某实施拘传。拘传到庭后,法官对郭某释法明理,最终郭某同意履行,案件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