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火花变“祸”花!
2025年5月25日,浙江衢州常山县某食品厂冷库突然起火,现场员工发现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报警并进行扑救。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现场已无明火,但由于冷库内货物堆积,存在阴燃现象,消防救援人员立刻铺设水带进行处置,在利用送风机进行排烟处理后,帮助员工转移物资。
经调查,火灾发生前,章某某在冷库内进行电焊作业,其在明知现场堆放大量易燃物,不能进行电焊,仍然进行电焊施工,施工完毕后也未仔细检查清理现场,导致高温焊渣掉落在下方原料的可燃包装上引起火灾,造成冷库内产品原料及彩钢板损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2025年7月10日,常山县公安局给予章某某拘留十一日的行政处罚。
焊接作业现场熔融的金属火花会到处飞溅,操作不慎极易引发火灾事故。
动火作业无小事,每一次侥幸都可能放大风险,每一次漠视都可能让安全防线崩塌,涉及动火作业的相关人员 ,一定谨记动火作业相关安全措施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莫让火花变“祸”花。
什么是动火作业?
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具体可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二级动火作业。
1.特殊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厂安全(防火)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
1.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仪或其他类似手段进行分析时,检测设备应经标准气体样品标定合格。
2.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3.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
4.当使用色谱分析手段时,被测的可燃气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体积百分数)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5%;当被测的可燃气体或可燃液体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应小于0.2%(体积百分数)。
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
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须执行《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和《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3.凡在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存装置及处于GB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
4.凡处于GB50016 规定的甲、乙类区域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窨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 15m 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封盖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的空间隔离措施。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应的安全防火措施。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得超过21%。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8.在铁路沿线(25m以内)进行动火作业时,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9.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脱气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采取防火隔绝措施。
10.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 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 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11.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
12.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并不得在烈日下曝晒。
13.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
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得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
2.应事先制定安全施工方案,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必要时可请专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
3.动火作业前,生产车间(分厂)应通知工厂生产安全部门及有关单位,使之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动火作业时,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5.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记者 张彦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