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8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太原市小店区唯客超市、陈孟恩:
  根据2023年3月10日贵公司与原贷款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签订的140009115631023393号《中国建设银行小微企业“小微企业快贷”借款合同》,该笔债项于2024年3月10日到期,贵公司尚未偿还到期应付款项。在贷款使用过程中,原贷款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管理的、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解放北路支行经办的业务调整划转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支行管理,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支行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义务。
  请你方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清偿截止2025年5月28日暂计本金、利息、罚息以及其他款项1082665.59元,我行已采取法律手段保护我行资产安全,之后会继续加大诉讼力度以维护我行权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龙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晋阳支行
联系人:郭轶1351362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