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总队参加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引发的火灾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自去年起,省政府精准施策,先后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工作,经过各方协同发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显著成效。
发布会上,省消防救援总队副总队长张华东通报的数据为所有人敲响了警钟。他表示,“近3年来,全国发生的14起重特大火灾中,涉及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的高达6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教训极为深刻。”据了解,本月正式施行的新修订《山西省消防条例》对动火作业管理作出明确规定,单位应当对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或者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电、气进行焊接或者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单位内部的用火管理制度,经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批准,查验作业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并落实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公共娱乐场所营业时,不得进行设备检修、油漆粉刷或者电气焊接、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施工、维修作业。
张华东特别提醒,各单位及从事电焊、气焊、气割的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持焊接与热切割或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相关焊接作业的人员,需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上岗,并具备相应的动火作业安全技能。一旦发生火灾,现场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要立即报警,及时组织扑救并疏散人员,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电动自行车作为群众日常出行的重要工具,其安全关乎千家万户。为从根本上规范和加强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省构建起涵盖登记上牌、违法查处、宣传教育、事故溯源调查的综合治理体系。一系列组合拳下,整治成效逐步显现。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省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火灾发生23起,较去年同期的72起同比下降68%,火灾事故风险得到有效压降。
建筑保温材料作为房屋建筑外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安全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建筑保温材料专项整治开展以来,通过严格的消防设计审查,确保保温材料从源头就符合安全标准;进场检测环节,由建设或监理单位现场见证取样,保证检测的真实性和公正性,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材料一律不得使用;施工作业环节,建设单位需组织开展保温材料质量安全自查和验收,各级住建部门则加大对重点施工环节和部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防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风险;竣工验收环节,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只要保温材料存在安全隐患,工程一律不予通过,坚决防范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
我省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保温材料“三个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果,既回应了群众的安全关切,也为下一步攻坚明确了发力方向,将通过精准施策、协同发力,实现风险实时监测、智能预警、闭环管理,真正把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屏障。 记者 张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