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8月01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

三家机构因涉虚列费用等问题被处罚

  本报讯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吕梁市离石支公司、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因违规行为受到处罚,为保险行业合规经营敲响警钟。
  其中,中华联合财产保险吕梁市离石支公司因编制虚假文件资料、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费用,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吕梁监管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26.5万元。时任公司负责人刘斌被警告,罚款2.8万元;时任业务管理部负责人白晓东被警告,罚款3.3万元。
  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因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其他利益,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罚款30万元。时任车险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王鹏,因对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该公司首次因类似问题受罚。2023年9月,公司就因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合同以外其他利益,被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万元。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因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委托未通过该机构执业登记的个人代理保险代理业务,被责令改正,警告,罚款44万元。
  同时,李诗杨(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总经理)因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编制虚假的文件资料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6.5万元;张志刚(时任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高级业务员)因对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吕梁中心支公司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委托未通过该机构执业登记的个人代理保险代理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被警告,罚款3万元。
  相关人士表示,从这三家公司的处罚情况来看,虚列费用、虚构业务套取费用等违规行为成为了共性问题。这些行为不仅破坏了保险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损害了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是对保险行业法规的漠视。 财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