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执行破僵局 高效执行解民忧
申请执行人A公司与被执行人B公司因生意上的合作产生纠纷,A公司将B公司起诉至榆次法院,请求判令A公司可随时自行将放置在B公司住所地内的所有自有物品搬离,B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阻拦。2022年9月22日,榆次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决支持了A公司的诉讼请求。判决生效后,A公司虽搬走部分物品,但仍有一台价值不菲的设备在B公司的库房内,B公司拖延交付。双方多次沟通无果。A公司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原执行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遭遇B公司多方阻挠,暂不具备执行条件,执行工作一度陷入停滞。为打破僵局,晋中中院根据相关规定,启动交叉执行程序,将案件交由寿阳法院办理。
寿阳法院接到案件后,迅速成立专项执行小组。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苏某某对接,详细了解设备的型号、重量、高度、运输方式、运输时间等情况,制定了运输预案。同时,向B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等法律文书,通知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某到庭。魏某委托了B公司的员工常某某作为代理人,常某某态度坚决,表示双方有其他矛盾纠纷,在纠纷没有解决之前,A公司不能搬离其自有设备。执行干警向常某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同时向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某发出传票,要求魏某亲自到庭。
执行当日,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某在员工常某某陪同下到达执行局,针对魏某拒绝配合的态度,执行干警保持克制,耐心宣讲法律条文,告知妨碍执行将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严格执法和耐心劝导下,魏某的抵触情绪逐渐缓和,同意A公司搬离设备。
说服B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魏某后,执行干警及时与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苏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立即组织人员和运输车辆开展搬离设备的工作。为了提高执行效率,执行干警添加了A公司现场负责人的微信,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指导现场搬离工作。经过4个小时的紧张忙碌,设备被安全地搬离了B公司厂区的大门。
苏某某在赠送锦旗时激动地说:“寿阳法院不仅维护了我公司的合法权益,更让我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效率与温度。”这正是,交叉执行破解僵局,司法为民暖人心脾,高效执行解民忧急,锦旗致谢情真意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