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7月1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8]

刚柔并济破僵局 五年旧债终得解

  本报讯 (通讯员 郭云芳 谭向阳) “太感谢法官了!五年了,货款终于要回来了。”近日,朔州某公司代表将一面印有“倾心尽力办实事,执行为民暖万家”的锦旗送到大同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
  2020年7月,朔州某公司与中铁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朔州某公司向中铁某公司供应用于铁路建设的白灰,朔州某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直至2024年7月,中铁某公司仍拖欠朔州某公司约39万元货款。无奈之下,朔州某公司向大同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判决生效后,被告一直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朔州某公司向大同铁路运输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团队迅速行动,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案件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同时果断启动财产查控程序。经全面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名下登记有不动产,还在某财务公司开立账户。在查明财产线索的第一时间,执行法官依法作出查封裁定,对涉案不动产采取查封措施。
  考虑到该公司为当地国有企业,承接多个大型工程,查封的不动产又是其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场所,若强制拍卖不仅影响公司正常运营,还可能引发一系列其他纠纷。因此,承办法官放弃“一执了之”的简单思维,积极采用“刚柔并济”执行策略。
  承办法官主动约谈被执行企业负责人,既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又耐心分析持续违约可能带来的征信影响、投标受限等连锁反应。经过多次沟通,企业负责人最终消除抵触情绪,主动拟定切实可行的履行方案。申请人朔州某公司被法官的敬业精神感动,自愿放弃违约金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随着被执行人如约履行和解协议,这起长达数年的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