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7月1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太原居民生活用气价格7月25日起调整

第一档用气量销售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 太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7月14日发布消息,自7月25日起,太原市城六区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将执行新标准,该标准有效期为5年。
  标准明确,居民管道天然气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26立方米以上至38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第三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8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调整为4.07元/立方米。
  对于居民独立采暖用气(采暖期用量,不含居民生活用气量),标准将第一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90立方米及以下)销售价格调整为2.94元/立方米;第二档用气量(每户每月390立方米以上)销售价格调整为3.39元/立方米。
  标准规定,对于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价格标准的非居民用户,其销售价格调整为3.17元/立方米;对使用管道天然气低保家庭用户,按每户每月用气量在第一档内免费使用5立方米,超出部分按居民阶梯气价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