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柔并济破僵局 释法明理促履行
2023年,盂县西潘乡某村民委员会因村民李某寿、李某艮占用村集体新增的南河滩土地诉至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争议地块系县自然资源局建造完成竣工验收后交付村委会的新增集体土地。盂县自然资源局《勘察定界报告》认定,李某寿、李某艮实际耕种的涉案地块与其所持权证登记地块空间位置无重合,属不同地块。法院据此认定李某寿、李某艮未经许可自行耕种构成侵权,依法判决其二人于2023年秋收后返还该土地并承担诉讼费。判决生效后,李某寿、李某艮未履行判决依旧自行种植,该村委会于2025年5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盂县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执行干警多次与该村所属西潘乡政府沟通,联合乡政府的力量,以实质化解矛盾为导向,聚焦双方矛盾,采取了多种工作举措。
盂县法院执行局局长张素芳亲自带队,先到该村了解情况,后前往被执行人李某寿家实地走访,与李某寿及其家属面对面沟通,详细了解其家庭情况、实际想法以及对判决的疑虑,耐心倾听其诉求,释法说理。执行干警重点围绕生效判决依据,透彻阐释该案主要证据《勘察定界报告》的证明效力,阐明土地权属归属及返还义务的法定性,并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强化其责任意识。
另一被执行人李某艮耕种土地后即到太原打工,为节约经济成本,执行干警多次与其电话沟通,做思想工作,让该被执行人认识到擅自种植村集体未经分配的土地给村民带来的不良示范作用,以及给村委会管理带来的困扰,并讲解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李某艮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经执行人员深入释法析理,二人认同判决结果并自愿签署《承诺书》,庄重承诺“不再耕种判决书中确定的土地”,因涉案地块已经播种,二人注明:“之后该土地的一切事宜与我无关”。此承诺书是其服从判决、明确土地关系权属的认可证明,该案圆满执结。
本案涉及土地权属、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盂县法院执行局深刻理解农村土地纠纷的复杂性,通过法理与情理的融合疏导,将精准释法作为突破口,通过重点解读法律知识,又通过《勘察定界报告》这一权威确权证据,直击争议核心,消除了被执行人对土地权属的误解,体现了执行工作“以理服人”的基础性作用。另外,在阐明法律依据和后果的同时,执行人员也触发了被执行人作为村民对集体权益的再认识。这种“明理”过程,成功将外部法律压力转化为内在履行动力,促使被执行人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承诺”,极大降低了执行对抗风险,提升了履行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