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航生态绿 美丽中国我先行
山西法院开展形式多样活动守护绿水青山
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绿水青山离不开司法护航。2025年6月5日是第54个世界环境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山西法院走进村庄、走进企业、走上街头、走下田间地头,开展了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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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普法吹响生态保护“集结号”
省高院与大同两级法院在明长城得胜堡开展“美丽中国我先行司法护航古长城”主题活动,涉大同古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法院共同签订司法保护协作任务书。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邓一峰,大同市委政法委主持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邵晋栋出席会议并讲话。大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丁国华作主旨发言。通过签订《大同古长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大同辖区七家涉古长城文化保护的基层法院将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会商、联合执法等常态化合作机制,凝聚起大同境内古长城文化遗产保护的强大合力,助推全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文旅融合发展再上新台阶。
省高院、晋城中院与阳城法院三级联动,在底蕴深厚的“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开展了一场意义非凡的环境资源保护主题普法活动,将“司法红”深度融入“生态绿”与“文化魂”,为守护壮美河山与千年古堡奏响法治强音。活动聚焦“共建美丽中国”年度主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普法宣传资料、设立法律咨询台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大家结合太行古堡的保护现状以及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阳泉中院环资庭会同平定法院、平定县林业局走进曾因许某某放火案遭受重创的平定县药林寺林场,开展了一场特殊的法治宣传活动。法院通过“三个一”深化普法:一堂警示教育课:播放火灾现场视频,计算生态损失账(1公顷林地净化空气价值约10万元/年);一份责任清单:明确农事用火、祭祀等场景下的法律风险点;一项倡议:向20余名村民现场发放《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晋中中院和左权法院联合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左权分局、左权县林业局等部门共同开展环境司法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在左权清漳河湿地公园共同见证了左权法院“清漳河国家湿地公园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标志着左权法院湿地生态司法保护进入了新阶段。
吕梁中院和各市直成员单位开展世界环境日专题宣传。吕梁中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薛翠峰带领环资庭干警现场号召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干警们在世纪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的意义,重点解读新修订的《生态环境法典(草案)》等环保法律法规,结合案例讲解普及绿色环保小知识,引导和带动更多居民群众自觉参与到环保行动中来,从身边小事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临汾中院和吉县法院在吉县壶口瀑布景区游客中心广场联合开展环境资源保护主题普法活动。两级法院干警向来往游客宣讲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认真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环境资源保护等法律问题,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干警们现场讲解壶口景区环境资源保护的重要性,结合黄河环境资源保护现状以及环境资源审判法庭审理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万荣法院联合万荣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生态环境局四部门共同签署《生态环境保护协作框架协议》,明确在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生态修复等方面深化合作,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进一步凝聚生态环境保护合力,构建司法与执法联动新格局。
沁水法院第三党支部联合沁水县司法局嘉峰司法所赴沁水县嘉峰镇,开展“守护绿水青山法护生态家园”主题党日活动。活动以“法律宣传+环保实践”双线联动,让生态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以实际行动守护绿水青山,彰显党员干部的使命担当。
阳泉矿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携手矿区检察院、华阳一矿在华阳一矿广场共同启动“终结塑料污染”法治宣传活动。干警们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宣传资料,帮助大家更好地形成“拒绝、减少、再利用、回收、反思”这一塑料治理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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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探究“回头看”司法守护绿水青山交答卷
2024年6月,忻州中院、原平法院共同在原平市中阳乡上封村的赤泥库修复现场设立“赤泥库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同年,该基地入选人民法院“十年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修复)示范基地”。为进一步了解基地运行情况和生态修复状况,忻州中院环资庭法官干警对示范基地进行司法回访,以“回头看”助推绿色生态可持续发展。回访中,法官干警通过实地查看、现场勘察、现场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库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情况,从法律角度给予专业建议和暖心关怀,推动修复工作走深走实。
阳城县粘土岩采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在阳城县白桑镇淇汭村揭牌成立。阳城县粘土岩采区生态修复示范基地位于黄河一级支流沁河流域,是在原某某等人非法采矿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的生态修复区基础上建立的,也是晋城市首家涉公益诉讼生态修复示范基地。
阳城法院召开《阳城县人民法院2024年度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多家媒体记者应邀出席。阳城法院环资法庭庭长石晋波对阳城法院2024年度环境资源案件的数量、类型、构成等进行了分析,并介绍了环境资源法庭的基本情况及重点审判工作经验。
此次发布的四个涉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较为全面地反映了阳城法院辖区内环境资源案件的主要特点,旨在发挥司法裁判的规范指引作用,通过“小案例”讲述“大道理”,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提升公众法治意识,用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司法裁判回应人民群众新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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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法规“声”入人心筑牢生态法治屏障
长治中院环资庭开展环保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的形式,向市民普及环保知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共同守护我们的地球家园。
朔州中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干警们通过设置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册等方式,主动向群众普及《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忻州中院环资庭、宣传处法官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普法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市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破坏生态环境的法律后果,通过“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使大家直观地感受到破坏环境的严重后果。在绿意盎然的环境中,抽象的法条转化为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的实用知识,让生态环境保护理念“飞入寻常百姓家”。
忻府区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在忻州古城城门楼广场,通过“多点联动”的形式,结合法院审理的破坏环境、损毁文物等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剖析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引导群众树立生态保护和文物保护意识。
代县、河曲、宁武法院的法官干警分别走进古城、广场、社区,以“普法展览+互动宣讲+法律咨询”的立体化宣传模式,耐心解答市民提出的法律问题,并结合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市民自觉树立环保理念,真正将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意识铭刻于心。
左权法院芹泉人民法庭法官助理李彤在左权县芹泉学校开展普法课堂,通过生动形象的图文展示和典型案例,让环保的种子在孩子们心中深深扎根生长。
沁源法院、定襄法院、五台法院、宁武法院、五寨法院、神池法院通过送法进校园、公众开放日等方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述了环保普法案例,深入浅出地解读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明确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生态与司法零距离,引导学生们从自身做起,树立环保理念,争做环保小卫士,用实际行动保护地球家园。
泽州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干警走进晋北社区与丹河龙门湿地公园,发放宣传资料,围绕垃圾分类和湿地保护的重要意义,普及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武乡法院干警在武乡县人民广场,壶关法院组织干警在府前街,古交法院组织干警在市民广场、汾河公园、河口社区,太谷区法院干警在太谷区西苑公园,汾阳法院干警走进汾阳市城市广场,洪洞法院赵城法庭(环境资源保护法庭)在赵城镇凤凰广场,稷山法院深入社区、居民小区、乡村、农贸集市,石楼法院联合县各单位在沁园春广场,新绛法院在荀子广场,方山法院在红旗广场,岚县法院在岚县人民广场,永和法院在文庙广场,襄汾法院在襄汾县丁陶大卖场开展以“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主题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
昔阳法院刑事审判团队干警在昔阳二中发放了宣传单,通过幽默诙谐的讲解方式,向同学们阐明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以及具体措施,促使青少年自觉成为保护环境的行动者。干警们走进昔阳县城钟村社区进行宣传,推动社区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带动其他居民自发形成可持续的环保习惯。
黎城法院深入社区、广场向群众普及宣传世界环境日的由来、重要意义以及日常生活中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云州区法院常务副院长马晶晶带领桑干河湿地自然资源保护法官工作站成员前往于家寨村桑干河畔,以“呵护美丽云州”为主题开展生态保护普法宣传。
河曲法院党组副书记、主持日常工作副院长张福柱组织干警先后到宝通新能源有限公司、华山气体制造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开展“送法进企业”普法宣传活动,零距离、面对面聆听企业心声,普及环境保护法律知识。
垣曲法院干警来到田间地头,结合农村常见的焚烧秸秆、非法倾倒农药包装废弃物、破坏耕地、捕猎野生动物等行为,详细讲解《环境保护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大家自觉摒弃破坏环境的陋习,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