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6月0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6]

(上接05版)

  希望广大父母能意识到,没有什么比一个身心健康、积极向上的孩子更为可贵。父母们一定要身体力行,积极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特别要强调,离异父母也要承担起家庭教育的责任。
  记者:孩子的话让人心痛。其实,家庭保护不仅仅是履行监护职责,更重要的是科学开展家庭教育。
  刘婧:是的,2022年1月,《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家庭教育从“家事”升级为“国事”,家长们从此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时代。
  我们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了解到,这名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平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和沟通,导致孩子交友不慎,走上犯罪道路。法庭依法向孩子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监护人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监管约束,及时进行有效的监护干预,保障未成年子女身心健康成长。同时,邀请具有多年教育经验的老师对监护人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效果很好。
  申延艳:我们实行“三审合一”,通过依法审理监护、抚养、探望等案件,以司法裁判推动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全方位守护“少年的你”。杏花岭区法院中涧河法庭就受理了这样一起申请指定监护人案件。这个案子中的被监护人小蝶14岁,其父母、祖母均去世,祖父、外祖父母均年逾八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两个哥哥都在外地工作,这些近亲属们无暇或无力照顾小蝶。这时,小蝶的二伯自愿担任其监护人,并向法院提出申请。
  在前期走访、调查基础上,法院与综治中心联合召开听证会,邀请民政、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及网格员、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小蝶亲属等,共同协商监护事宜,最终确定由小蝶的二伯担任监护人。小蝶的亲属们当场表态:“非常感谢各部门对孩子的帮助,我们这些亲属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让孩子健康成长。”
  记者:刘庭长,刚才听您介绍,经常收到未成年被告人的来信,这是怎么回事?
  刘婧:法庭坚持“寓教于审”,帮助未成年被告人重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郭庭长提到的“判后寄语”工作,我们一直在做。从2017年起,法庭向涉罪未成年人及父母发出700余份“致父母的一封信”“判后寄语”,也收到了很多回信,孩子们的话都让我感动。
  比如,孩子们写道:“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一定要完成一次真正的蜕变。”“我恨自己不懂法,但做错了事就要承担起该负的责任。”“当我看到一向坚强的父亲在我面前流泪时,我的心在滴血,无法想象脆弱爱哭的母亲又会是多么心痛。”可以看出,每一名未成年被告人都敞开了心扉,这些就是他们藏在心里的话。
  还有一名16岁的被告人给未来的自己写了一封信:“我不知道13年后的你是什么样子,但我相信你再也不会去干那些违法的事情。记住,一定不要像以前的自己学习,做人需要脚踏实地的努力才能成功。”
  记者: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法院在加强与其他部门联动协同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申延艳:2022年7月,太原中院牵头与检察、教育、民政、妇联等部门联合印发《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联动协作机制工作指引》,建立起了18项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包括: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机制、犯罪记录封存机制等7项侧重于刑事案件的机制,家庭教育指导机制、人身安全保护令机制等6项侧重于民事案件的机制,隐私保护机制、多元救助机制等5项侧重于综合类的联动机制,以司法保护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共同把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防治“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落到实处。
  记者:多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建立后,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申延艳:2024年,太原中院依法审理了范某某强制猥亵、猥亵儿童、强奸上诉一案,维持了一审法院判决,对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依法严惩此类犯罪的鲜明态度,向全社会宣告“侵害孩子者,必严惩不贷”。
  案子审结后,太原中院与人大、政协、政法委以及公安、检察、网信、未管所、学校等联动协作成员单位的代表们进行了座谈交流,大家就在学校建立预防和处置机制、开展网络安全进校园活动、向网络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落实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等方面共同发力达成了共识。
  记者: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强化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作出重要部署,在这方面法院做了哪些工作?
  刘婧:我们坚持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通过司法建议、线索移送等方式,支持政府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完善保护措施、健全配套制度,共同履行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职责。我举个例子,有一家酒吧在经营过程中不核实消费者年龄,允许多名未成年人进入,并且向未成年人售酒,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当庭判决某酒吧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不得向未成年人售酒,并在省级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案件审结后,我们向市场监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区开展了酒吧食品安全、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集中整治工作,加大了对酒吧等经营场所的监管力度。司法建议发出以来,太原市因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酒吧引发的治安和刑事案件发生率明显下降。
  记者:从源头做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也是人民法院一直努力的方向。
  申延艳:是的,2024年,最高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犯罪防治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树牢前端预防犯罪理念,太原法院在这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实践。我们依托太原中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杏花岭区法院“阳光树屋”家庭教育指导基地、阳曲法院大学生实习实践基地、晋源区法院“法院+妇联”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等21个教育基地(工作站),积极打造“青葵向阳法护成长”“五朵金花法润青杏”“源之翼”等11个少审品牌,235名干警受聘担任249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常态化开展普法进校园、法庭开放日等延伸工作,全方位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记者:这些探索和实践都非常有意义,您举个例子吧。
  申延艳:2024年9月,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在太原市明德学校开展“一个都不能少”主题普法进校园活动,指导设立模拟法庭,审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孩子们都专注用心地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等角色,体验到了法庭的庄严与神圣。
  模拟法庭结束后,法官现场进行了点评。参加模拟法庭的学生们踊跃发言,谈了自己的内心感受:“通过扮演法定代理人角色,我理解了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对自己严加管教的良苦用心。”“我扮演的角色是辩护人,对法律的严肃、严谨有了深刻的感受,我会积极学法、守法。”
  当天,中院少年法庭还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刑法学博士,围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问题,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的形式,“一对一”与多名学生进行深入交流。
  记者:这样的法治教育很有意义。申庭长,在做实做优法治教育方面,还有什么创新举措吗?
  申延艳:有的,太原法院在全省首创“并法少审”微信小程序,设置少审资讯、工作动态、法律法规、法治视频、典型案例、司法保护工作平台、基地预约、法治教育课、心理咨询、心理测评、法官信箱、“六大保护”法治联盟共同体等板块,利用数据平台,提高青少年法治意识,积极营造保护未成年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去年,“并法少审”微信小程序参与互动使用达16000余人次。
  记者:在法槌起落间,少年审判法官们秉持公正与良知,播撒着爱与希望,让我感触很深。
  申延艳:这些年,太原中院少年法庭及迎泽区法院、万柏林区法院、尖草坪区法院、晋源区法院少年法庭均荣获“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称号,晋源区法院荣获“山西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中院少年法庭作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受到最高法院通报表扬,两级法院审理的多起案件入选人民法院案例库,让我们深受鼓舞与激励。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2024年12月,最高法院张军院长率调研组在太原市小店区法院少年法庭调研,对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提出要求。我们要狠抓九分落实,倾心耕耘在希望的田野上,把未成年人审判这份阳光的事业做得更好,用法治守护花开、守护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