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纠纷遭遇难题 巧执行让双方都满意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被执行人承包了村集体的11个大棚,为更好利用大棚提高收益,其在承包期间花费数万元投资了设备及材料。现因租赁到期,需拆除相关设备并恢复大棚原状,但被执行人拒不配合,申请执行人无奈依据生效的判决文书申请执行。
立案后,承办人王阳法官立即对案件进行研判。关于具体要拆除的设备并不明确,承办法官遂向审判庭征询调查该行为执行的具体内容,同时联系申请执行人了解情况,进一步明确执行内容。随后向被执行人田某送达执行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文书,但其拒绝沟通,表现出强烈的对抗情绪。
为推进案件执行,承办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前往涉案大棚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双方的争议。
因该案涉及到村集体的利益、承包第三人的权益,以及被执行人田某的财产,如果强制拆除,将会激化矛盾,对双方都造成损失,这绝不是最优的执行方案。
经调查,大棚内的设备仍具有一定使用价值,拆除后于村委会和被执行人均无益,因此承办法官组织双方面对面协商,又进行背对背沟通,耐心说服双方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达成和解,被执行人田某放弃大棚内的相关设备,村委会给予一定补偿。这样一来,村委会后续可以按照设备齐全的大棚与承租人商量承租费用,田某的前期投资也转化为现金补偿,双方都认可该方案替代设备的强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