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4月25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B24]

森林草原防火“十严禁”

  春季气温逐渐升高,降水偏少,大风天气增多,伴随着春耕生产、踏青祭祀等,牢记防火第一。案例就在身边,警示就在眼前,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严禁携带火种进山
  禁止携带任何可能引发火灾的物品进入林区。
严禁在野外烧火取暖
  避免在森林或野外使用明火取暖,防止火源失控。
严禁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禁止在林区内吸烟或使用火把照明,以减少火灾风险。
严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禁止在林区内进行野炊或烧烤活动,防止火源引发火灾。
严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禁止在林区内进行祭祀活动或燃放烟花爆竹,避免火源失控。
严禁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禁止进行烧荒等农业活动,防止火势蔓延。
严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
  在林区内玩火
  禁止让儿童、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在林区内玩火,确保安全。
严禁乘驾车时向外扔烟头
  禁止在乘驾车过程中向外丢弃烟头,防止引发路边火灾。
严禁在林区内捕猎
  禁止在林区内使用带电、带火药器械捕猎,避免火灾发生。
严禁在林区违规作业
  未经批准,禁止在林区进行电焊、切割、爆破等易产生火花的作业。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