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中院
司法保护和依法行政相结合共护文化之脉
运城,古称“河东”,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传承千年的华夏文明,浸润了河东大地源远流长、烛照古今的悠久文化,为这方土地留下众多具有独特历史、人文、艺术价值的文化遗迹。全市现存各类不可移动文物6205处,国保单位102处,位居全国地级市之首,是当之无愧的“国宝第一市”。
为了更好地守护文化瑰宝,运城中院忠诚担当、履职尽责,坚决扛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探索文物和文化遗产司法保护新路径,经多次协商与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达成《框架协议》。《框架协议》秉持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坚持严密法治、依法保护,坚持合理利用、永续传承,坚持系统治理、协调联动的原则,践行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通过加强协作,把司法保护和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共同守护文化之脉。
根据协议内容,运城中院和运城市文物保护中心将围绕信息共享、协调会商、联合调研、协作解纷、资源共享、文物修复、联合普法等方面加强协作,不断完善文物与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体系,严厉打击涉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签约仪式还发布了《运城市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共8批)司法保护名录》,呼吁大众在深入了解文物和文化遗产的同时,提高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的法治意识,传承历史文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