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中院吉县法院
法护母亲河 共筑黄河生态屏障
近日,晋中中院向全社会发出以下倡议。倡议书称,全市法院将严格遵循《黄河保护法》,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是针对水污染、非法采矿、滥伐盗伐林木等严重破坏生态的行为,确保法律得到严格执行。通过公正、高效的审判,形成强有力的法律震慑,保护晋中水系及整个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创新审判机制,推动恢复性司法实践,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与改善。
倡议书提到,将进行府院联动,践行“一泓清水入黄河”工程,实现人河和谐。晋中法院将积极配合晋中市政府“一泓清水入黄河”行动计划,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支持并监督政府在沿河地区推广生态农业,减少农业面源污染。法院与政府部门要紧密合作,形成保护黄河的合力,共同推动晋中水系的生态保护与治理。同时,晋中法院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提升环境资源审判的智能化水平,提升水沙运动规律、生态环境保护的认知,提高保护效率。探索建立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打造具有晋中特色的生态保护品牌。鼓励社会公众参与黄河保护,建立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形成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为黄河保护提供强有力的科技保障。
近日,山西黄河临汾水行政执法协作基地揭牌仪式在吉县法院环境资源保护法庭成立。山西河务局,吉县县委、县政府,吉县法院,吉县司法局,吉县水利局相关人员参加活动。
吉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田亚欣表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擘画、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永续发展的千秋大计。下一步,吉县法院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县委“1333”工作思路,全面履行《黄河保护法》赋予的法定职责,肩负起守护黄河生态的重大职责与神圣使命,不断探索创新,打造“生态司法点亮美丽吉县”的特色审判工作品牌,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关切,筑牢生态保护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