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统计!我省60岁及以上人口778.99万
占全省总人口的比重达22.61%
公报显示,2024年末,全省常住人口3445.96万人,比上年末减少20.03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2285.41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为66.32%,比上年末提高1.35个百分点。全年全省出生人口24.00万人,出生率为6.94‰;死亡人口28.79万人,死亡率为8.33‰;自然增长率为-1.39‰。
公报还公布农业、工业和建筑业、能源等十二方面内容。其中,在居民收入消费和社会保障中,公报指出,2024年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441元,比上年增长4.9%;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090元,增长6.8%。
2024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122.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20.0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597.7万人,减少25.5万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76.8万人,增加22.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385.2万人,减少49.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571.1万人,增加17.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679.2万人,增加9.6万人;参加生育保险497.7万人,增加7.1万人。
全年全省得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2.6万人,全年共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9.0亿元。2024年末,全省农村五保供养12.3万人。全年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1.5万人。
2024年末,全省共有各类提供住宿的民政服务机构858个,其中养老机构793个。民政服务床位17.9万张,其中养老服务床位17.3万张,儿童福利和救助保护机构床位0.1万张。全年销售福利彩票35.0亿元,筹集社会福利资金10.5亿元,接受社会捐赠款1084.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