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从历史中走来
策划:武瑞雄 统筹:白婕
本期访谈对象:王金梁运城中院审判委员会原委员、刑一庭庭长
杨云芳运城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环资庭庭长
罗洪泽芮城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庭庭长
杜乃民新绛法院三泉人民法庭庭长
记者:运城,是中华文明的发源地之一,是目前拥有国家重点保护文物最多的地级市。王庭长,请介绍一下您在法院工作时,办理打击文物犯罪方面的经验和成效。
王金梁:1982年我来到原运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刑二庭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1998年5月任刑二庭庭长,2008年5月至2019年3月任运城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一庭庭长,2019年4月退休。
数千年历史积淀,给运城留下了丰厚的文物资源。但是受暴利驱动,走私、盗窃、损毁、倒卖、盗掘各类文物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从1983年起,全国开展了几次“严打”,1994年我省开展“南征北战”专项斗争,2018年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运城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每次行动都由院长挂帅,3个刑庭为主力,各部门全力配合,对一度猖獗的文物犯罪进行了重点打击,对一批罪行严重的涉文物犯罪分子进行了从重、从快、从严惩处,有力震慑了犯罪,及时、有效地维护了文物安全。
在刑事审判一线奋战37年,最深的体会就是办案一定要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首先要讲政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决策部署,维护文物和文化遗产安全,这是落实党对审判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和具体体现。另外,公平公正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法官一定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正确认定事实、准确适用法律,实现“三个效果”的统一。
记者:在几次“严打”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有哪些案件让您印象深刻?
王金梁:比如闻喜“6·03”系列盗掘古墓葬案。闻喜地下文物丰富,有仰韶、龙山时期和商周时期的文化遗址,还有春秋战国、汉、唐、宋、清等时期的多处古墓群。多年来,这片国家文物保护区时有不法盗墓分子“光顾”。
特别是20世纪以来,在侯某发、侯某海、侯某亮三兄弟的组织、指挥下,该犯罪团伙实施几十起违法犯罪活动,并形成了探、盗、销一条龙的盗掘古墓葬犯罪集团,严重破坏了历史文化资源,造成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在闻喜当地形成了带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组织。
2018年2月,运城中院公开宣判侯某发、侯某海、侯某亮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等16项罪名案,其中5名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这个案子追缴文物3000余件,包括代表2600年前中国高超工艺水平的“晋公盘”、珍贵精美的西汉“彩绘青铜雁鱼灯”、商代盛酒器“兽型铜觥”等。
记者:您刚才讲,公平公正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您是如何理解公平公正,做实“从法治上办”的?
王金梁:2011年我们办理了周某等7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案。7名被告人来到仰韶龙山文化遗址保护区内的坡头遗址(省文物保护单位),轮流用探杆探测古墓,探寻未果,约定第2天到芮城县中庄村某处(县文物保护单位)再次探测。第2日晚,7名被告人汇合后,被公安人员抓获。
案子二审合议时发生了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该罪是行为犯,一旦实施,就是既遂,对7名被告人应当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另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的行为未对古文化遗址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造成实质性损害,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另外,合议庭对7名被告人究竟是犯罪预备、未遂,还是既遂也存在争议。
为此,我们走访了市、县文物局和人大常委会,听取有关专家学者建议,多次查看案发现场。经过调研,合议庭形成了统一意见,对7名被告人在法定刑以下判处了刑罚。这个案子充分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的法律原则。通过这个案子,我深感审判人员作为国家法律的践行者、执行者,一定要正确执行法律,精准惩治犯罪,体现公平公正。
记者:随着时代的发展,涉文物犯罪的刑事法律、政策也在进行调整,打击文物犯罪司法保障制度不断完善。
王金梁:是的,法治建设是文物安全的根本保障,打击文物犯罪更需要完善的法治保障。早在1987年,“两高”就出台了惩治文物犯罪的司法解释。2015年,“两高”出台《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相关定罪量刑标准和法律适用问题。2018年,国家文物局和最高人民法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积极探索建立司法与文物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机制,文物司法保护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的文物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呈现出处罚从严、追责全面、治理协同的特点,群众的法治意识也得到了明显提升。我注意到,今年高院工作报告指出,全省法院依法严惩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故意损毁文物等犯罪,该类案件已经从2020年的193件降至2024年的39件,从数字就可以看出山西法院守护三晋文化瑰宝的显著成效。
杨云芳:是的,近年来,在公检法机关和文物行政部门的有力打击、严密防范下,文物犯罪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但仍然时有发生,并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打击文物犯罪中迫切需要解决的法律适用问题,更好地指导办案实践。
记者:回看来时路,人民法院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蓝图在不断摸索实践中逐渐清晰,取得了瞩目的成绩,大家更加急于探索法院人到底做了哪些工作。
杨云芳:这样的成绩离不开一代又一代法院人的坚守和付出。2023年5月16日,习近平总书记莅临运城考察时,就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文物保护利用等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殷殷嘱托、砥砺前行。运城中院把精心守护、永续传承历史文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立足主责主业,探索构建适应新时代文物保护理念的司法裁判规则,推动完善文物行政执法与文物刑事司法有机衔接机制,织密文物司法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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