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4月09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清明追思缅怀韩旭辉法官

  清明时节雨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在这个寄托哀思的清明时节,长治法院干警深切缅怀好同事、好法官韩旭辉。他虽已离去,但他的事迹如明灯,照亮司法为民的前行之路。

潞州区法院牛志华:
  又是一年清明时,春风化雨寄哀思。不知不觉间韩旭辉同志离开我们已经两年多了。他的离去,不是终点,而是精神的涅槃。今天,当我怀着敬意与思念追忆他时,更深深地感受着他内心的那份坚守与挚爱。每当回想起他带头办理“骨头案”、“钉子案”的韧劲,主动深入立案窗口为老百姓提供诉讼服务的热情,请缨换岗到偏远的马厂法庭当庭长的勇气,我总是感慨万千,在对他缅怀之余,给予我更多的是奋进的力量。
  他用三十三年司法实践,将满腔热忱和心血凝结成了新时代马锡五式“五先”工作法,为我们留下了宝贵的财富。我们在赓续传承中,涌现了一批批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平凡“小案”,用力用爱护好百姓民生“大事”的“烦事官”。我和我的同事们将继续汲取榜样的力量,用满腔热情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用担当作为坚守司法公平正义,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上忠诚、干净、担当,努力交出一份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答卷。

长治中院梁江燕:
  在司法长河中,总有一些身影,以坚定的信念、无私的奉献,为公平正义筑起不朽的丰碑,韩旭辉法官便是其中一位,他虽已离去,但音容宛在,事迹长存,值得我们永远缅怀。
  韩法官在司法一线深耕,面对复杂案件,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抽丝剥茧;接待群众,始终耐心倾听,用温暖化解纠纷。他坚守廉洁底线,让司法的天平不偏不倚。
  我们缅怀韩法官,就要传承他的精神,追逐他的脚步,以他为榜样,不断提升专业素养,筑牢法律知识的根基。在日常工作中,时刻保持对群众的热忱,将心比心,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严守纪律红线,捍卫司法公正。努力成为像他一样的法治之光,驱散黑暗,照亮公平正义的道路,让韩法官的精神,在新时代的司法事业中持续闪耀,薪火相传 。

长治中院张艳:
  又至清明,细雨润物,法槌余音犹在耳畔。韩旭辉法官虽已远行,但他那带着皮尺丈量土地的身影,在村头老槐树下开庭的场景,仍鲜活地留在百姓记忆中。这位扎根基层27年的“老庭长”,用生命诠释了“五先工作法”的深刻内涵。
  从地役权纠纷的现场勘验,到农民工工资的全力追讨;从3000余件案件无一信访,到临终前仍在孜孜不倦地奔波调解,韩旭辉法官用“五先工作法”架起了司法与民心的桥梁,让“枫桥经验”在新时代焕发光彩。如今,马厂法庭窗台上那盆他亲手浇灌的绿萝依然葱郁,春风拂过沙沙作响,仿佛在怀念着这位“山西省优秀共产党员”。
  清明雨落,浸润着韩法官走过的每一条乡间小路。他留下的那柄丈量公平的标尺,如今已化作司法为民的精神标志,在每一位法律人的心中延续着使命。我们看见,韩法官用生命种下的法治种子,正在他深爱的土地上生根发芽,绽放出更加绚丽的正义之花。

潞州区法院程二伟:
  清明细雨洒过法庭门前的青松,枝桠间凝结的水珠折射着斑驳往事。那个曾在法庭上挺立的身影早已不见,却将信仰的光辉永远镌刻在法治的长卷中。他如星辰陨落,却将光芒永驻人间;似春梅凋零,却让正气长留天地。
  莫道法袍沉重,此身既许正义,便当以血肉铸脊梁。他在“四孩争母”案中,主持公道,为年迈的母亲找寻幸福的归依;在未成年侵权纠纷案中,耐心劝解,为幼小的孩子守护健康的童年;在邻里纠纷案中,细心勘验,努力修复破裂的邻里关系;在涉企纠纷案中,奔波斡旋,高效及时解决企业难题。他始终怀着一颗为民之心定分止争,自己却倒在了异地办案的路上。
  韩旭辉同志身影如山,撑起法治的脊梁。他用生命丈量正义的尺度,在法条与人心的天平上刻下刻度。他将青春熬成白发,用热血凝成判决书上的朱砂,把承诺永远留在黎明前的长夜孤灯里。
  春风渐起,英魂未远。今日,我们擦拭法徽,更擦拭初心。韩庭长的精神如春风化雨,滋养着新时代的法院人。他的办公室至今还回荡着对年轻干警的叮咛,他未完成的判决书由年轻法官在续写,他未竟的事业由年轻的法院人来完成。我们接过他手中的法槌,传承“如我在诉”的理念,让每一份判决都带着温度,让每一次执行都充满力量。

潞州区法院马晨辉:
  韩庭长,转眼间,您已离开两年!两年间,我在宣讲台上、在媒体面前讲述您的生前事;2025清明将至,我以一名您曾亲自教导的后辈身份缅怀您,隔空跟您聊聊您的身后事。
  您应该没想到。您对誓言正如您一向对工作任务一样——超额完成!您曾在志愿书中宣誓:“一生交给党安排,誓把青春献人民”,33年司法事业,27年法院生涯,17年人民法庭历程,七尺男儿每天浸泡在民事纠纷中,一干就是一辈子,不止青春,连同生命,您一并奉献给了您热爱的人民司法事业。
  您应该没想到。您作为一个平凡的基层一级法官,您工作中时常给我们唠叨的办案经验和办案心得,终被整理成为:新时代马锡五式“五先”工作法。您荣登“2024年度致敬英雄”舞台,我代您捧回了那座沉重的奖杯。
  您应该没想到。您虽离去,但您的先进事迹照亮了无数人的前路,一个普普通通的“老韩”能发挥那么大的力量。
  在缅怀中,我想起了那时咱们一起能想到的:星光漫漫,勇敢坚定地追着最亮的那颗,默默赶路!这永远是我笃定前行的力量!

长治中院王臣霞:
  燕子来时新社,梨花落后清明。满树的梨花在肆意怒放之后,又悄无声息地回到了曾经孕育它的热土。那些被踩进泥泞的花瓣,看起来像一场狼狈的退场。
  可若你仔细去看,便又能看到她们的身影,潮湿的土地上,她们正贡献着最后的热量,毫无保留地孕育着新的希望。
  微风中,你能听到她们高歌:别害怕,凋零只是短暂的离别,与新生重逢才是我将要到达的终点,从此,新叶、果实都将是我。
  此刻,我又想起了韩旭辉同志,他也曾像这满树的梨花,在基层司法道路上,不知疲倦地无私奉献,每一次调解、每一份判决,都是他理想和信念的盛放,待到花落,他的精神又化作春泥,滋养着法院人心中公平正义的种子。
  我突然明白了清明的真正意义,死亡只是生命形态的结束,但我们与逝者的联结不会中断,我们会记得他们生命绽放的绚烂,亦会传承他们的精神,让他们的生命在缅怀中永存。

长治中院任众:
  时序周转,又逢清明。满目新绿,春暖斯人。四野澄明,花飨逝者。慎终追远,清明安康。
  岁次乙巳,序属清明,天清气朗,万象昭苏。值此慎终追远、缅怀先灵之肃时,吾等怀诚敬追思之情,悼韩旭辉法官。
  韩公生于公元一九六三年七月,迄于捐躯,恒守司法之一线。二〇二三年三月九日,公出办讼案,猝染沉疴,虽竭全力以救,终溘然长逝,享年五十又九。其若流星,划司法之苍穹,留璀璨恒久之辉。
  “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韩公于三十三载司法生涯,深植基层,无私奉献。视庶民之事无小,皆萦于心,以司法为民之念贯于诸案。遇繁难讼争,恒耐心谛听,深入查访,凭公正之裁断,止纷息争,使诸当事人咸感法律之公平正义。无论田亩闾里之争,皆不辞劳瘁,亲赴其地,以法律之智、人性之暖解纷,使法治之光遍照诸隅。其应驻地企业发展之需,秉持能动司法,主动趋前服务,弭众多涉企纠纷于未萌,止之于诉前,助企业发展行于“快车道”。深知司法于经济发展之要,以专业素养、敬业精神,为企业护持,促地方经济之繁荣稳定。由其力,马厂法庭诸事皆列全院之前茅,获辖区民众之广誉。率庭中干警,屡修法庭之规制,行诉调对接,立巡回审判点,开巡回听讼,尽展基层法庭之职能。其“旭辉工作法”,乃多年司法实践之智果,为基层司法事供宝贵之经验。
  韩公曾立个人三等功者三,膺“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诸称,二〇一九年评长治市 “十佳法官”,二〇二三年十二月,最高人民法院追授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此诸荣誉,乃其卓异工作之明证,亦为其司法精神之丰碑。今韩公虽逝,然其精神若不朽之灯塔,照吾等前行之路。“或有人生而若死,或有人死而犹生。”韩公用其生命,诠其对司法事业之忠爱,其公正廉洁、敬业奉献,永铭吾等心中,励吾等于法治之途砥砺奋进。
  念念清明,时时当下;年年如复,岁岁思公。
  虔奉素花一束,寄吾等深切之哀;呈一份之敬,缅其不朽之功。
  韩公法治之精魂,若春之繁花,恒绽而不凋,晕染法治之园,添公正以绮色,焕公理之华韶;若星之耀夜,烛照司法之径,启后人以明途,守正义之恒光;若松挺峻岭,凛凛然傲立司法之域,刚正不阿,其风可仰,其范可师;犹江河行地,沛然莫御,于司法之业,植公义之基,树清正之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