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4月02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贪图不劳而获 退休大叔沦为帮凶

  近期,有不法分子盯上了老年人、低收入者等弱势群体,利用他们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意识不强的弱点,打着“精准扶贫”的幌子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躲在幕后的不法分子让精心物色的“扶贫对象”提供银行账号和个人身份信息,声称帮忙申领“扶贫款”,实际上是在帮助上游诈骗犯罪分子转移赃款。他们通过伪造官方文件、编造话术,利用人们的贪欲,诱使一些辨别能力不足的人沦为犯罪的帮凶。
■案情简介
  被告人贾某某是一名企业退休职工。2024年7月初,贾某某加入了一个所谓申领国家扶贫资金的群。为了获取大额扶贫资金,贾某某在明知自己不符合扶贫标准,且清楚自己银行账户可能被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仍通过“乡村发展”APP申请扶贫款,并把自己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及身份信息提供给上线人员。不久后,贾某某的银行卡收到省外被害人周某被骗转来的4万元。贾某某立刻前往工商银行,通过ATM机和柜台分多次将这4万元全部取出,企图占为己有。但随后上线告知贾某某这笔钱并非给他的,贾某某便按照上线要求,将这笔钱汇入李某的账户,还删除了所有相关聊天记录。案发后,公安机关电话传唤贾某某,贾某某主动到案,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主动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法院裁判
  忻府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贾某某明知系犯罪所得仍予以转移,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告人贾某某具有自首、主动退赔、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法官说法
  精准扶贫是国家针对过去扶贫工作做出的优化,它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的程序,对扶贫对象实施精确识别、帮扶与管理。只要稍有常识,就能发现本案中上游犯罪分子的诸多破绽。
  天上从不会掉馅饼,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们不劳而获的心理,以利益诱惑他人,进而帮助他们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法官在此郑重提醒大家,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蒙蔽双眼,以免成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
忻府区法院 薛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