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3月2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0]

“被告”在起诉前去世 法院怎么下判?

  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因为家庭生活、生产经营、突发变故等原因向亲人、朋友、银行等筹措资金以解燃眉之急。但如果债务人突然离世,他生前拖欠的债务就会伴随其死亡而一笔勾销了吗?

■案情简介
  2019年4月1日,吴某向某银行申请办理信用卡,并填写《信用卡申领表》,承诺遵守《信用卡领用合约》的各项规则。银行对吴某申领信息进行核实后,为其发放信用卡,吴某开卡使用,从2021年11月,吴某未按时偿还相应款项,截至2023年10月11日,欠某银行本金23551.92元,利息6525.51元,费用2651.05元。2024年1月2日,某银行以吴某欠款为由提起诉讼。
■法院裁判
  定襄法院依法受理此案后,经审查发现,吴某在案件受理前已死亡,其常住户口于2021年11月4日被注销,同时,某银行表明无法核实吴某的遗产及继承人情况。
  法院认为,吴某在某银行向法院起诉前已经死亡,其已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不能作为本案适格诉讼主体,本案暂时无法变更和追加被告,某银行的起诉不符合受理案件应有明确的被告的条件。被告不明确,依法应不予受理,受理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应裁定驳回起诉。故依法裁定驳回某银行的起诉。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已经死亡的自然人不能成为适格的被告。
■法官说法
  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死亡,到底该怎么办呢?(一)原告起诉时,已经死亡的债务人不能列为被告。债务人死亡后,已丧失民事权利能力,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起诉时,原告将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应依法通知原告变更适格的主体,原告拒绝变更的,依法裁定驳回原告的起诉。(二)原告起诉时,遗产未分割的,各继承人均应列为被告参加诉讼 (放弃继承的除外)。被继承人的遗产应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如有剩余,继承人才能进行继承。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明确表示放弃继承的,不负担清偿被继承人所欠的债务,所以不能成为被告。(三)原告起诉时,遗产分割结束的,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原则上按其继承份额的比例清偿,所有参加分割遗产的继承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四)放弃继承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与其共同共有财产析产前,对共同共有财产中被继承人的遗产实施保管的,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其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五)债务人死亡后,虽有继承人、受遗赠人,但均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或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存有遗产的遗产保管人为被告。(六)在诉讼期间,债务人死亡的,原告应当申请变更被告,如果原告不申请变更,法院应主动行使释明权,避免当事人的诉累,如果原告不变更,则应驳回起诉,让原告另行起诉。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应当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该是现实中的自然人或存续的法人。已经死亡的自然人或已注销的法人不能成为适格的被告。本案中的“被告”吴某早在法院受理案件前就已经死亡,应当视为没有适格的被告,法院立案时应当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定襄法院 高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