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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消协揭秘家电“补贴刺客”
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调查数据显示,在样本总量突破530人次的专项问卷调查中,74%的受访者有参与家电补贴活动的强烈意愿,更有高达90%的消费者对这一政策红利抱有高度期待。
调查还发现,部分商家采取变相涨价、以次充好、捆绑销售等手段,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从而引发投诉。投诉主要集中在变相涨价与价费不透明、服务承诺不兑现与以次充好,以及捆绑销售。
[对策建议]
对消费者的建议
提高警惕,理性消费。消费者应通过正规渠道了解产品补贴政策,仔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避免被商家虚假宣传误导。
货比三家,选择信誉良好的商家。消费者在购买家电产品前,应货比三家,选择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完善的商家。保留证据,依法维权。消费者应妥善保管好购物发票、补贴申请材料、与商家沟通记录等证据,提高维权意识,如遇消费纠纷,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商家的建议
规范以旧换新流程。商家应制定公平、透明的以旧换新评估标准,并严格按照标准执行,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建立商家“黑名单”制度。对虚假宣传、套补骗补行为公开曝光并重罚,引入第三方审计机构,定期核查补贴资金流向。
[投诉类型]
补贴规则“花样”多消费者难理解
部分商家在相关政策实施后,通过隐性调价和价格信息不透明削弱政策效果。具体表现为:暗中提高商品原价,导致补贴后价格与真实原价相差无几;未明示补贴前价格及补贴金额,消费者无法判断真实优惠幅度;设计复杂补贴计算规则,增加消费者理解成本,引发消费纠纷。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述行为不仅侵犯消费者知情权(未完整披露价格构成要素)和公平交易权(虚增优惠幅度),而且复杂补贴规则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太原市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据此认为,消费者可要求商家按照合理的市场价补偿差价。
销售问题商品频频引发投诉
投诉数据显示,家电以旧换新中以次充好和售后推诿问题突出,43%的受访者遇到此类问题。
问题具体表现为:部分商家借“满足补贴要求”之名销售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的家电产品;在服务环节,配送延迟、售后推诿等现象频发,严重影响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
此类行为涉嫌违反《产品质量法》关于产品安全及使用性能的规定,并侵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等法定权益。太原消协律师指出,消费者可依法要求商家承担退换修赔等责任,遇拒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申领流程复杂流程亟待简化
补贴申请流程的复杂性,给消费者带来了诸多不便。
调查显示,申请流程繁琐,所需提交的材料繁杂,存在相关部门审核延迟和系统故障等问题;一些商家甚至通过伪造交易、搜集消费者个人信息等不正当手段,骗取或非法获取补贴资金,导致消费者难以顺利获得应得的补贴。
太原市消协律师团律师认为,该问题涉及政策制定和实施层面,建议相关部门简化流程,方便消费者。
消费者可以向政策主管部门反馈,要求加快审核进度、修复系统故障。若因商家的欺诈行为导致补贴申请受阻,消费者应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可以要求商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隐瞒限制条件消费者难享补贴
部分商家通过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利用消费者对政策的不熟悉,夸大补贴力度和虚构补贴产品范围,诱使消费者购买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商品;同时,商家未向消费者明确说明补贴的限制条件,例如产品型号限制、购买时间限制、使用区域限制等,导致消费者在购买后才发现无法享受预期的补贴。
此类行为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提供真实全面信息的义务,构成欺诈;同时违反《广告法》第28条关于虚假广告的规定。律师指出,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自主选择权。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可主张“退一赔三”;《广告法》则赋予市场监管部门处罚权。
商家借补贴之名借机销售积压品
在家电补贴活动中,一些商家实施了捆绑销售策略,强制消费者在购买享受补贴的家电产品时,必须额外购买其他商品或服务,否则无法享受补贴优惠。
此外,在申请补贴过程中,消费者还可能遭遇补贴款项发放延迟的问题,甚至有商家以各种借口减少或扣留补贴金额。更有甚者,利用补贴的名义销售积压的库存商品,这些商品的故障率往往远高于正常批次的产品。
太原市消协律师团律师表示,商家延迟发放补贴或无合理理由拒绝发放补贴,这种行为违反了补贴政策以及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若不履行合同义务,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作为补贴发放的协助者,商家若未能履行其发放义务,应当承担继续履行合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记者 梁耀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