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犹如“及时雨”让这家生活有了盼头
郝某某是临县人,和老伴都已经60多岁,郝某某原来以打工为生,因妻子王某某患上精神分裂症,导致郝某某只能在家照顾。子女均在外打工,且收入微薄,难以给予父母足够的经济支持。
近六年来,郝某某的妻子一直就医、住院,外债有10万余元,生活十分困难。夫妻二人仅能依靠郝某某每月160余元的农村养老金和妻子王某某的每月100余元残疾补助生活。2024年3月份,在政府的关怀下,郝某某顺利办理了低保,每个月多了380余元低保金。
2015年,郝某某带领工人为太谷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垒石方,工程结束后遭遇欠薪,太谷某生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拖欠郝某某工程款52104元。
这5万余元是郝某某生活的希望,要回这些钱能偿还一些债务、能暂时缓解家庭困境。多次讨要无果下,2024年1月郝某某诉至榆次区法院。法院受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生效且履行期过后,被告仍然未给付,2024年5月郝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辗转多地办理此案,却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能终结执行程序。但执行干警们深知郝某某一家的生活相当困难。执行干警迅速将情况向院领导汇报,申请对郝某某进行司法救助。
随后,执行干警驱车230多公里前往郝某某家,在实地查看、村委调查、与村民进一步了解确认郝某某困难情况属实后,形成材料交给负责司法救助的综合审判庭,申请为其办理司法救助。
经法院调查评估:被执行人刘某某确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款无法执行到位;申请人郝某某生活困难,急需救助,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2025年3月6日,郝某某收到了司法救助金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