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2月2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1]

一场走心调解 让“两难”变“双赢”

  本报讯 (特约记者 聂向旭) “喂,虞乡法庭吗?我是大林。上午的调解协议刚签完,下午我在返程的高铁上就收到了案款。真的太感谢你们了!改天我一定专程去山西当面致谢。”
  这是一起合同纠纷案件成功调解后,原告大林向永济法院虞乡法庭表达谢意。
  五年前,永济当地人老李准备退休享受生活,将经营多年的工厂对外承包,在网络上发布了相关信息,远在南方的大林看中了老李的工厂。
  多方考察后,大林对工厂的位置和客源均比较满意,便与老李签订了合同,约定承包老李工厂的厂房和设备,承包期为十年。合同签订后,大林支付了承包费,并投资近百万元对部分道路、厂房和设备进行了升级,准备大干一场。
  随着时间推移,因经营方式、市场变化等原因,工厂效益下滑,资金周转困难,大林难以继续经营,计划和老李解除合同。但此时,之前倾尽财力为工厂更新的设备和厂房如何处理却成了一个难题。
  大林提起了诉讼,提出:“我给工厂改造多么多项目,都拿不走,那我也不能白白花钱呀,老李必须得弥补我的损失。”
  老李说:“说好的承包十年,是他反悔的。他增加的设备就那两样,他想要了他拆走。他改造时也没给我说,把我之前的设施都毁了,我还想让他给我赔钱。”
  对大林给工厂增添的“新”如何处理,两人争执不下,各执一词。
  法官见此情景,决定先到工厂实地查看。经过双方现场确认,大林给工厂增添的设施、进行的改造确实不少。为了明确价值,法官建议大林申请鉴定,并安排了质证日期。同时,也建议老李咨询律师,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处理纠纷。质证当天,大林的律师告知鉴定费用不是一个小数目,大林看样子有些为难。
  经过多方咨询,老李的情绪也大大缓和,从最初的索赔转变为愿意在鉴定结论出来后给予大林适当补偿。
  见状,法官立刻安排双方进行了背靠背调解。法庭的特邀调解员先指出了大林问题:“大林,你们说好的承包十年,这才四年你就要退出,首先是你违约在先。其次,你因个人原因提前解除合同,但是没经过协商便将人家老李告上法庭,换作你是老李,你作何感想?”
  大林坦诚地说:“我承认我提前解除合同确有不妥,现在我愿意让步,希望法庭能考虑到我的损失过大……”
  法官对老李说:“李师傅,大林已经意识到自己的做法确有不妥。他的经济状况你也了解……作为前辈,你能否体谅一下年轻人的苦衷?之前你的厂房和设备确实陈旧了,现在你又将厂房和设备再次外包,那些新设备和设施也起了一定作用,于情于理你都应对大林适当补偿。”
  经过多轮耐心细致调解,老李终于表明态度:“张法官,现在话说开了,我听你们法庭的。”
  很快,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这起合同纠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大林和老李各自开启了新的生活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