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养老服务十件大事
伫立岁首,回望过往,一起见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成效,憧憬养老服务发展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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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发布,对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作出系统性安排
2024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要求加快健全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意见》从4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提出到2029年,我国养老服务网络基本建成,服务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扩容提质增效取得明显进展,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不断优化;到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适合我国国情的养老服务体系成熟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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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向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9月10日,受国务院委托,民政部部长陆治原在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关于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和改进失能老年人照护工作情况的报告。报告指出,截至2023年底,全国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58.9%,下一步将坚持多元参与,完善失能照护社会支持系统;健全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开展家庭照顾者照护技能培训,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亲情照顾作用;加快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提高家庭照护水平。
2024年,民政部持续实施中央财政支持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工作,有效满足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需求,同时还将集中照护服务对象范围从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完全失能老年人,扩大至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中度失能及以上老年人和高龄老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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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推动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2024年10月31日,民政部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养老服务消费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 《若干措施》)。《若干措施》聚焦促进养老服务供需适配、拓展养老服务消费新场景新业态、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设备和产品用品研发应用、加强养老服务消费保障、打造安心放心养老服务消费环境等5个方面,提出19条政策措施,指导各地在解决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中培育服务消费新增长点,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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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 《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提升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强度
2024年4月,民政部等7个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首份专门针对养老机构预收费模式进行监管的全国性文件,填补全国层面监管制度空白。
根据《指导意见》,养老机构采用预收费方式的,应当在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预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并向负责监管的民政部门报送。《指导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对单个老年人收取的押金最多不得超过该老年人月床位费的12倍等要求。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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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项目启动
2024年5月,民政部、农业农村部等22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首次专门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作出总体性、系统性部署。根据《指导意见》,加强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要从县、乡、村三个层级推进。《指导意见》还富有一些创新性的意蕴,比如建立完善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农村家庭照护者培训、盘活供销合作社闲置资产参与农村养老、鼓励基层老年协会参与农村养老服务等。《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农村养老服务网络进一步健全,每个县(市、区、旗)至少有1所以失能照护为主的县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省域内总体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服务覆盖率不低于60%。2024年,民政部争取中央财政资金2.96亿元支持59个地区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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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全面开展,全国老年助餐点数量达7.5万家
2024年,老年助餐服务持续推进行动被列为全国老龄委四件为老民生实事之一。民政部积极稳妥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先后在四川省成都市、天津市、安徽省合肥市分片区召开3次座谈会,指导各地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发展老年助餐服务政策。第一次座谈会要求各地因地制宜稳步推进,深化调查研究,杜绝“仓促上马”;注重试点先行,防止“一哄而上”;做到精准施策,警惕“福利泛化”;及时引导纠偏,消除“风险隐患”。第二次座谈会强调,要在持续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推动资源可持续、运营可持续、服务可持续。第三次座谈会强调着力推进助餐服务提质增效,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供给质量上下实功,在政策落地上见实效。
据统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老年助餐点达7.5万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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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超长期国债支持,“以旧换新”助推家庭适老化改造提速
2024年,组织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行动被列为全国老龄委四件为老实事之一。截至2024年底,全国已提前完成“十四五”期间支持200万户特殊困难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任务。民政部在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的基础上,还有序推动社会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
2024年3月,商务部、民政部等14个部门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支持居民开展适老化改造。此外,民政部还制定发布了《适老环境评估导则》《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通用要求》等一批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适老化改造提供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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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财政部持续实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项目地区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5.8万张
2024年4月,民政部、财政部公示了2024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拟入选项目地区。项目面向经济困难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设不低于8万张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不低于15万人次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2024年,入选项目地区扎实开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发挥项目示范带动作用,引导更多专业优质资源投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积极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有效模式。截至2024年底,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已累计遴选234个项目地区,支持建设家庭养老床位35.8万张,提供居家上门服务66.8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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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5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
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等5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围绕促进医养结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从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服务质效、强化队伍建设和保障服务安全等4个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指导意见》明确将养老机构医疗卫生服务纳入质量安全管理体系,鼓励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紧密型医联体统一管理,支持将自愿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指导意见》提出,优化团队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综合连续的健康服务,不断增强老年人健康养老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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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
2024年11月20日,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该平台汇集各级民政部门发布的养老服务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标准规范、办事指南等实用信息,同时还囊括了全国超过40万家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助餐点的点位信息,以图文形式进行展示,实现养老地图一键查找。
另外,随着与省级服务平台完成对接,平台将逐步实现在线办理养老服务津补贴申领、养老机构备案等业务,进一步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
据《中国社会报》
(图为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卫生院家庭医生上门服务。记者高万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