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1月08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2]

省高院、省贸促会交流会商推进涉外商事纠纷公正高效解决

  □特约记者 白婕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就“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山西法院如何抓好落实?
  近日,省高院、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西省委员会召开交流会商会,共同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商健全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涉外商事纠纷公正高效解决。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虎荣,省贸促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米炳生出席并讲话。
  会上,省高院、省贸促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了全省法院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情况和涉外商事法律服务工作情况。自2022年以来,双方在多次座谈、调研的基础上签署《合作备忘录》,建立涉外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构建“法院+贸促会”多元解纷模式,将涉外商事纠纷调解纳入山西多元解纷平台,加强涉外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队伍建设,组织线上、线下培训16次,开展入企宣传服务,努力构建涉外商事纠纷公正高效化解的新格局。
  “按照最高法院、中国贸促会建立商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要求,进一步完善合作备忘录和各项工作机制。”“采取灵活多样方式,向企业宣传涉外商事纠纷调解‘时间短、费用低、效率高、灵活便捷’的优势。”“持续加大对调解员的培训力度。”“整合多元解纷资源,提升涉外商事法律服务能力。”“把律协、高校等纳入‘朋友圈’”……与会人员围绕涉外商事调解实践案例、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下一步工作措施等,广泛交换意见、深入研讨交流,达成一系列共识。
  会议指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法治同开放相伴而行。建立省高院和省贸促会交流会商机制,既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策部署的重要体现,也是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推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高效化解的重要举措,对于携手共促涉外商事纠纷公正高效解决具有重要意义。省高院、省贸促会要紧紧围绕“国之大者”履职尽责,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商解难题、汇聚合力,共同推动关于加强涉外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会议强调,交流会商是研究问题、凝聚合力的第一步,关键是要抓好落实的“后半篇文章”。省高院、省贸促会要立足预防、立足调解、立足法治、立足基层,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模式,规范诉调对接程序,创新调解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调解组织依法及时高效化解纠纷。要完善联席会议机制,确定联络员,聚焦重点、堵点常态化开展问题研商、培训指导,注重专业人才储备,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推广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为全面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久久为功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保障。
  省高院、省贸促会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