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年01月06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2]
我省“两新”政策支持品类将形成“个人+家用”阵容

购买手机等3C数码产品也能享受补贴了

  本报讯 (记者 梁耀华) 手机等3C数码产品也被纳入“两新”政策支持品类,形成“个人+家用”阵容。1月5日,省商务厅发布的公告,明确了我省消费者今年可继续参加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还公布了汽车、家电等消费品跨年度衔接方案。
  今年,我省继续开展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家装厨卫焕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和手机等3C数码产品购新补贴活动。具体补贴标准,我省将按国家未来公布的新政策执行。
  汽车是以旧换新活动中的大宗商品。在新政发布前的空档期,也就是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政策出台前,有需要的市民依旧可以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汽车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补贴条件、标准等按2024年报废更新和置换更新政策执行。必须提醒的是,从2025年1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内一名消费者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一次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同一新车只能申请享受一次报废更新补贴或置换更新补贴。
  公告明确,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
  汽车置换更新也有跨年度衔接政策。2024年7月25日(含)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仅部分取得《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交易过户后的《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等4类证明材料,并在2025年2月28日前全部取得上述证明的消费者,纳入2025年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支持范围。
  公告还对电动自行车、家电以旧换新及家装消费者“焕新”作出明确要求。根据公告,参与以旧换新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应在2025年1月15日(含)前上传2024年12月31日(含)前旧车回收、新车销售并开具销售发票的信息;开票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家电订单,家电销售企业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1月15日(含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对于开票日期在2024年12月31日前的家装订单,原则上不超过2025年1月15日(含1月15日)前完成送货、安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