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21部门联合发文明确31项重点任务涉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
支持养老托育产业发展打造家门口的“幸福圈”
在完善高品质人居选择标准方面,《意见》提出13个“好”:人居设计好;建造品质好;安全保障好;防震性能好;自然环境好;养老托育好;康养生活好;运动健身好;科创运用好;低碳实践好;人文融汇好;社群服务好;物业服务好。《意见》要求,按照“宜老适幼”建设需求,坚持养老托育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旧小区改造时,空间条件具备的,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纳入改造方案。社区公共场所设置无障碍通道、老人电梯等设施,室内空间增加地面防滑、加装扶手、消除地面高差等居家适老化改造,保障老年人居住便捷安全。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托育服务设施按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配建。支持养老托育产业发展,开设养老服务站、日间照料中心、托育机构等,与社区服务功能互融互促,运营管理规范有序,打造家门口的“幸福圈”。
挖掘本地区独特优势,整合小区、社区、城区多种资源,集中医疗、康复、护理、心理、社会多方力量,以健康养生为主题核心,融合多元化业态协同发展,提供全方位健康养生服务和政策支持。构建居家、养生、医疗、护理、休闲运动、阅读、娱乐一体化生活模式。
在构建高品质人居支持体系方面,《意见》强调,要规划引领好;设施配套好;环境保护好;筑建标准好;科技支撑好;教育医疗好;商圈服务好;运动设施好;文旅联动好;人力供给好;数据赋能好;金融服务好。
因地制宜分层级打造“15分钟社区生活圈”“5—10分钟社区生活圈”,合理配套建设便民商业、市政基础设施、智慧出行、教育托育、医疗卫生、养老助残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停车场、充电桩、慢行系统等设施建设,住区内老年、儿童活动场地,健身器械,健身步道,休闲娱乐广场,文体活动场所和廊架座椅等居民交往空间配置有序,推动从“好房子”到“好小区”“好社区”“好城区”协同发展。 据《山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