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如何破解?
长护险制度为老年人建立风险屏障
此次直播由山西省民政厅老龄工作处处长郝文杰主持。他表示,养老是国事,也是家事,关系到千家万户。目前,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近3亿,而根据有关抽样调查的公开数据,失能老年人大约有3500万,到2026年将达到4600万,到2050年达5800万。为缓解“一人失能,全家失衡”带来的困境,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指出的“加快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孙淑云介绍,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为失能者获得长期照护服务提供保险给付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我国从2016年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目前已有49个试点城市,覆盖参保人1.83亿。我省晋城市是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临汾市则是省级试点城市。
经过8年探索,中国长期护理保险社会影响力越来越大,为失能老年人建立起一道风险屏障,使“医院不能养、机构不能医、家庭无力护”的困局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
但是,出于积极应对快速到来的人口老龄化需要,为规避一些条件限制和复杂的立法程序,我国采取了简单易行的特殊方式,即将长期护理保险“搭载”在医保制度上,这使得其政策供给存在很多空白,制度设计缺乏整体性、统一性和系统性。
例如,在运行模式上,有的地方仅覆盖职工医保参保人群,有的则覆盖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群;在保障范围上,有的覆盖轻度失能、中度失能、全部重度失能人群,有的只覆盖全部重度失能人群。享受待遇的目标人群有的为60岁及以上退休人员,有的为全龄群体;在服务方式上,普遍受欢迎的是以居家上门护理为主,入住机构护理为辅,也有个别城市以发放现金为主,机构护理为辅……
长期护理保险作为中国社会保障体系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经过若干年局部的适用性、实证性、创新性的检验之后,将逐步在全国范围统一制度。目前,国家医保局已经出台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服务规范,如《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操作指南(试行)》《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长期护理保险护理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等。
讲座最后,孙淑云表示,考虑到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和49个试点城市政策碎片化现状,基于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本原则,契合党的二十大提出的“两步走”战略安排,长期护理保险面向全国时应采取“两阶段推进”策略。从现在到2035年为第一阶段或称过渡阶段,试点地区可在一定程度保留原有制度设计,逐步向全国统一制度靠近,新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地区在一定的政策区间从低水平起步并实施全国统一制度标准;从2035年到2050年为第二阶段,全国长期护理保险实现制度统一后,有步骤地根据GDP水平的提高逐渐提高待遇水平。 记者杨晓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