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老龄产业与健康服务共享发展红利
——访太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亚江
民政系统作为老龄工作统筹协调和落实的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更好地推进新时代老龄工作高质量发展?太原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亚江接受《智慧生活报》专访,介绍了太原市老龄工作近年来的特色、亮点,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多措并举推进老龄事业全面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智慧生活报》:李局长,您好,请问太原市民政局在推进老龄事业中取得了哪些显著成效?
李亚江:近年来,太原市民政局在推进老龄事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深入开展了老龄宣传和老龄化国情教育,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老龄工作方针政策,激发了全社会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的主动性、针对性和自觉性。通过积极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和老年志愿者的先进事迹宣传,以及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和反诈骗宣传,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及时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共识和观念,让“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深入人心。
太原市颁布了《太原市老年人权益保障办法》和《太原市养老机构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并出台了多项政策意见与实施方案,包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及五个地方标准,全面覆盖养老服务各领域。这些政策为全市养老服务业的稳步发展营造了公平开放的环境,推动了养老服务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进程。
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太原市民政局全面推进了城乡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不仅新建、改(扩)建了社区办公区域和活动场所,还加快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食堂等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加便捷、优质的服务。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明确强调,要持续推进“敬老文明号”创建活动。太原市于2010年率先在全省、全国开展创建活动,由太原的创建活动提升拓展为全国的创建活动,并被列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中。此外,我们还深入推进了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通过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老年健康达人表彰等活动,带动友好型社会创建及基层工作的落实。
在老年文化方面,我们顺应新时代老龄工作的发展要求,积极推动老年文化体育健身等活动,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每年“敬老月”“重阳节”,我们都举办各类老年文艺演出,这些活动被大家形象地誉为“太原老年人的春晚”。
总的来说,太原市民政局在推进老龄事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完善老龄工作体系,提高养老服务水平,为老年人创造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环境。
贯彻老龄战略强化服务促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智慧生活报》:我们如何全面理解和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推动太原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李亚江:在当前我国社会快速步入老龄化的背景下,全面理解和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对于推动太原市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我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首先,必须深刻认识到人口老龄化不仅是国家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重大挑战。截至2023年底,太原市总人口545.44万,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 93.48万,占比17.14%,这标志着太原市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这一趋势对经济、社会、文化等多方面都产生了深远影响,要求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积极应对、科学应对、综合应对。
为了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意识,我们深化老龄化国情教育。老年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和老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构建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老年教育体系,坚持老年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的主题教育相结合,与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相结合,与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相结合,以及与老龄健康教育、文体艺术系列活动相结合,从而全面增强老年人的政治信仰、法律意识、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在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保障方面,我们要完善老年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和整合现有资源,发展街道(乡镇)养老服务中心或为老服务综合体。同时,要优化基本养老服务设施布局,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无障碍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此外,还需提升养老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困难老年群体的帮扶力度,完善社会救助和福利制度,不断健全老年人健康服务、预防保健、疾病诊治、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等机制。
为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我们要探索建立养老服务专业教育与实践应用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促进护理人才队伍年轻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同时,充分发挥老年人参与社会的作用,鼓励低龄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工作,帮助更多老年人融入社会。
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提升老年人幸福质感
《智慧生活报》:太原市如何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李亚江: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太原市从以下几个方面深入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首先,我们要始终坚持把增进老年人的福祉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宣传贯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老龄工作的抓手,我们要结合“敬老月”“重阳节”等,广泛运用多种有效途径,开展特色鲜明、吸引力强的主题活动。
其次,老龄委及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特点和优势,全面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提升为老服务质量。我们要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活动,以及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优秀老年志愿者等评选表彰活动。这些活动不仅能够激发社会各界对老龄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还能促进老年人在社会中的积极参与和自我价值的实现。
在具体服务项目上,我们要积极开展老年健康教育、助餐助浴服务、家庭适老化改造、老年人心理关爱、失能老年人照护和困难老年人的帮扶、社会关爱等惠民工程。这些工程能够从多个方面满足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此外,我们还要鼓励和支持爱心企业家和爱心人士为养老机构和困难老人提供帮助。通过社会力量的参与,共同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在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过程中,我们特别关注农村养老问题。农村老年人由于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方面的限制,往往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挑战,我们要增强对农村困难老年人的帮扶救助,探索和完善农村互助养老机制和失能、失智、失独、特困、无子女老年人的救助办法。通过这些措施,能够确保农村老年人也能够享受到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建设成果。
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我们能够全面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让他们共享中国式现代化的建设成果。 记者 乔静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