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11月20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4]
发放高龄津贴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

为老年人幸福生活“层层加码”

  为进一步健全我省高龄老年人社会保障体系,增进高龄老年人福祉,今年初,我省把为80周岁及以上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列为民生实事之一,津贴标准各市、县(市、区)按照“量力而行,稳步提高”的原则自行决定(见左表)。
  为提升社区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在居住环境、日常出行、健康服务等方面的需求,2020年国家启动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2021年—2023年,我省共有87个社区(村)被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见右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