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新型城镇化未来5年“路线图”公布
5年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接近70%
《实施方案》将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置于首要地位。当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面临的最主要问题,是农业转移人口与城市户籍人口之间权利不平等问题,农业转移人口并未完全享受到城市户籍人口的福利待遇。
《实施方案》中多项举措都在着力解决这个问题,包括进一步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扩大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范围、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就业质量、完善多元化住房保障体系、扩大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覆盖面、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配套政策、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等。
为了让农业转移人口有能力进得来、有意愿留得下,《实施方案》要求,加快山西实有人口管理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推出居住登记“网上办”和证件照片“一拍共享、一照通用”等便民新举措。同时,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以公办学校为主,将随迁子女纳入流入地义务教育保障范围,持续提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的就读比例。
住房与社会保障也是农业转移人口关注的焦点。《实施方案》提到,在住房方面,将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政策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保障农业转移人口住房权益。积极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支持采取多种措施通过市场化方式满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需求;在社会保障方面,全面取消在就业地参保户籍限制,引导农业转移人口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逐步放宽居民在常住地或就业地参加医疗保险的户籍限制,对持居住证参加当地居民医保的,各级财政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实施方案》要求,发挥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作用,面向农村转移劳动力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的稳定就业能力;因地制宜打造特色劳务品牌;接续开展“春风行动”“百日千万招聘”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行动。
此外,《实施方案》明确,要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