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进行集体学习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 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服务和保障”进行集体学习。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军主持并讲话。
会前,与会同志认真自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等内容。
会上,山西财经大学平台经济研究院负责人、山西营商环境研究院负责人、经济学博士朱丽萍教授作专题辅导,从“营商环境内涵与建设现状、资源型地区营商环境建设难点、山西营商环境建设的成效、山西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和对策”四个方面进行了梳理和讲解,具有很强的理论性、政策性、实践性和指导性,为与会同志开阔了视野、拓展了思路,进一步明确了工作目标。
围绕学习主题,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虎荣,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硕才、邓一峰进行交流发言,党组成员、副院长翟瑞卿提交书面发言。省高院执行局政委李智、民二庭副庭长李燕华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大家一致表示,要切实把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领会深、理解透、落到底,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构建体现山西特色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省直工委讲师团副团长于德会进行点评指导,从“以政治学习为根本,学习主题聚焦;以服务大局为目的,学习研讨深入;以从严治学为基础,履职尽责到位”三个方面,对此次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给予充分肯定。他强调,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牢把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根本要求,改进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事业发展的实际成效。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最高法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现实检验,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的理念,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不断提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政治能力、战略眼光和专业水平,以实际行动助力我省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全方位转型。
要发挥审判职能,提高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依法惩处坑害投资商、创业者,破坏营商环境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持续推进经济金融、房地产等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依法妥善审理涉高耗能、高排放企业环境资源案件,依法纠正行政机关不履行、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强化涉企案件执行力度,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要优化诉讼服务,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山西多元解纷平台功能,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联动体系,指导、支持调解组织、行业协会依法开展调解,推动矛盾纠纷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优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企业提供在线调解、司法确认、登记立案等一揽子全流程在线服务,依法及时受理、公正高效裁判涉企纠纷。常态化发布涉企典型案例、白皮书,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座谈、法律宣传,依法履职为企业排忧解难。
要加强工作保障,持续提升服务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坚决扛起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分管领导主抓的工作机制,推动全省三级法院同频共振、齐抓共管。聚焦企业急难愁盼,及时总结审判经验,精准发挥司法政策、规则的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坚持严管就是厚爱,培养一批破产、金融、知识产权领域的高层次、复合型审判人才,以铁的队伍承担起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职责使命。
省直工委讲师团屈鹏列席指导。省高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二级高级法官、二级巡视员,机关各部门、院属事业单位负责同志,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