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州法院巴公人民法庭
“堵疏”结合 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堵”——将矛盾化解于萌芽
巴公镇人口基数大,企业众多,矛盾纠纷易发多发,为了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巴公法庭建立了“和事佬”调解室。调解室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着“访千家万户、说千家万语、吃千辛万苦、想千方百计”的“四千”精神和“对待群众真心、化解矛盾热心、说服群众耐心、服务群众诚心”的“四心”理念,致力于实现“化解千家事,温暖万人心”的目标。
法庭调解员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对于类似邻里纠纷、离婚纠纷等“人情味”较浓的案件,调解员充分发挥自己的调解经验,打好“感情牌”,让当事人能够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妥善化解矛盾。法庭除庭长外,配备有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及1名法警,如需现场调解,调解员可以根据具体矛盾选择不同工作岗位的人员协同处理。
法庭搭建有“云调解”平台,对于异地或者因其他客观原因无法到庭调解的,可利用“云调解”远程对双方调解,将调解内容固定,实现了利民与利庭的双重效果。法庭配备有警车一辆,对于无法送达或者拒不到庭的辖区内当事人,可直接开车到其家中或村委会、居委会进行送达、调解工作,大大提升了调解效率。
法庭庭长具有丰富的法学理论及实践经验,对于一些复杂案件,庭长可以提出专业的法律指导意见,为调解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对于涉企类案件,金额往往较大,庭长从法理角度与企业沟通,做到了上千万的案件通过调解化解矛盾,减少了诉讼对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优化了辖区内的营商环境。
“疏”——用审判定分止争
对于诉前无法解决,转入诉讼阶段的案件,法庭通过审判方式化解矛盾。法官对承办案件进行全程跟踪负责,对于上诉发改案件,积极与上级法院承办法官沟通,找不足,补短板,降低了发改率。对于一些新型的或疑难复杂的案件,积极发挥阅核制度、法官专业委员会议等机制,群策群力,确保案件结果能让当事人信服。对于当事人提出的异议,法官积极释法说理,并将“法言法语”转化成“乡音土话”,让老百姓们真正听得懂。
不断加强裁判文书的书写,将情、理、法融合于裁判文书释法说理中,将抽象的法律条文具体化、情境化,将法律规范与案件事实紧密相连,结合案情用更充分的理由书写裁判文书,让法律的适用显得合情、合理、合法,充分体现出对当事人的理解与尊重,增强了裁判文书的公正度及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权威。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