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泄私愤谎报火警法院判其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
2024年3月27日下午5点,李某某因工作表现不佳被领导开除,为发泄心中不满,在吕梁市离石区火车站附近用手机拨打119火警电话,谎称离石区某煤业有限公司联建楼二楼洗浴部着火。
接警后,吕梁市消防救援支队随即调动离石区及周边县市的多部消防车辆和消防人员赶赴现场救援。同时120急救中心及公安民警等多方力量也迅速到达火灾现场。在紧急疏散煤矿工作人员后,救援力量对煤矿进行全面排查,未发现着火点。本次出警耗费大量人力、物力,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2024年4月7日,李某某因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被吕梁市公安局离石分局刑事拘留,经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被执行逮捕。随后,离石区人民检察院向离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离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某为泄私愤,编造虚假火警信息并拨打火警电话,造成消防支队、急救中心、公安民警等多方机关联动出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其行为构成编造虚假信息罪,最终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