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着“悟空”游三晋探访守护千年文物的司法之力
记者:针对这些特点,法院是如何“对症下药”的呢?
柴玲:我们一是探索组建专业化团队审理文物案件,2022年8月成立了专门的文物保护法庭,实行三合一审理模式;二是积极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等兄弟单位协同配合,严惩盗墓分子,深挖细查文物交易行为,全链条打击涉文物犯罪;三是立足审判职能,在严厉打击文物犯罪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单位建立文物保护联动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文物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尤其是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存在的漏洞共同商讨,制定计划,督促落实,形成打击违法犯罪与文物保护的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法治宣传,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文化遗产日等特殊时间节点,通过选取典型案例在文物保护区内进行公开审理,达到判决一案、震慑一片的效果,促进本地群众文物保护法治意识的不断提升。
记者:这一系列组合拳打下去,效果怎么样?
柴玲:近年来,闻喜县文物案件案发率实实在在地下降了。例如,自2021年起盗墓案件数量明显下降,且多为漏罪、漏犯,新发盗墓案件仅有2件,这个数据和前些年相比,真的是难以想象。
与此同时,我们欣喜地发现,群众的法治意识也得到了明显提升,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了解文物,进而树立文物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他们对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文物犯罪案件的侦破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最近,我们也注意到,随着《黑神话:悟空》这款游戏的上线和爆火,来山西、来运城旅游的中外游客越来越多。作为一名人民法院文物保护工作者,看到广大群众这么关心、热爱传统文物,我心里十分感动,我们闻喜法院会一如既往做好文物保护工作,让子孙后代充分感受中华文化的源远流长。
办理与治理并重历史古堡重获新生
《黑神话:悟空》游戏不仅展示了山西深厚的文化底蕴,也为下一步山西旅游的开发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在不少城市的旅游开发过程中,随着开发商的介入和原住民的迁出,原住民曾经享有的话语权、自治权等发生变化和转移,导致两个群体十分容易发生矛盾。此时,人民法院该如何发挥作用,在保障双方利益的同时,切实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发挥更大的经济价值和社会效益?9月7日,记者走进晋城市阳城县,采访了阳城法院院长续彩艳。
记者:阳城县作为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为支撑和服务阳城旅游业发展,阳城法院通过“调解﹢建议”,探索出了一条保障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的新路子。续院长,阳城县把文旅产业作为转型发展的支柱产业来培育,文物古迹“资本”值得骄傲,您给我们细数一下?
续彩艳:作为古村古堡集聚地的阳城,明清古堡巍峨雄奇、星罗棋布,皇城相府、郭峪古城、天官王府等众多的古建筑,见证着历史上阳城人文的辉煌与壮观,鳞次栉比的明清城堡式官宅民居建筑,被誉为“中华民居之瑰宝”“东方古堡的典范”。
记者:您刚刚提到了郭峪古城,听说在郭峪古城的开发过程中,企业和居民发生过纠纷?
续彩艳:是的,2023年郭峪村曾将其入股的企业诉至法院,要求行使股东知情权。当时郭峪古城的开发正处在关键时期,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导致项目中止,影响到阳城县旅游开发的整体布局。
记者:法院是如何处理的?
续彩艳:案件受理后,我们了解到郭峪村起诉的真正目的,是希望能够多分红用于古堡开发、村里建设和村民生活改善。于是,我们积极联合当地党委、政府组织各方从法理情多方面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这起困扰双方许久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郭峪村的分红、拆迁补偿、村民福利等多种矛盾也在萌芽阶段迎刃而解,为下一步古堡开发利用和旅游业蓬勃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记者:伴随着《黑神话:悟空》的出圈,山西旅游开发迎来新的发展,您认为应该如何引导各方在开发过程中同向发力,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续彩艳:我认为要坚持办理与治理并重,运用好司法建议。例如,我们在审理阳城县润城镇上庄村村委会与某文化公司委托经营天官王府景区的案件中就发现,形成诉讼的原因在于合同约定不明,对托管经营公司考察不严不细,未能准确评估其能力和可靠性,致使委托经营过程出现了长期拖欠托管经营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古堡的开发与保护。案件办理结束后,我们向上庄村村委会就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司法建议,并建立了司法建议办理回访制度。通过天官王府案古堡保护司法建议的办理回访,对其他古堡管理人也起到了良好的引领示范作用,也为其他古堡旅游开发的顺利有序进行打下了良好基础。
记者:您刚刚也介绍了阳城是古村古堡聚居地,在保护古村古堡方面,法院还有何“高招”?
续彩艳:2023年12月24日,山西高院、晋城中院、阳城法院在壮丽的太行山脉——东方古堡的代表皇城村共同举行“山西?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我们乘司法保护基地设立之东风,以司法保护基地为载体,积极探索建立集预防、教育、惩治等功能为一体的司法保护平台,建立古堡保护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司法保护职能,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强化古堡司法保护,进一步营造古堡保护的浓厚氛围,用实际行动推进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传承。
创新 “司法+历史文化保护”模式加强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的生动实践
山西成功“出圈”后,游客人数也在近期达到了高峰,这也对文物保护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人民法院该如何发挥司法职能,护航文化景点的可持续发展?事实上,早在几年前,山西法院便开始积极探索创新保护模式,先后在云冈、应县木塔、碛口古镇、平遥古城和五台山等重点区域建立文化保护法庭。山西省云冈文化保护法庭庭长刘菊霞、五台山文化保护法庭庭长薛钰凡给记者介绍了当地在文化保护方面的新作为。
记者:刘庭长您好,听说云冈文化保护法庭是山西省首家文化保护法庭?
刘菊霞:是的,2020年5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冈石窟考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时指出,云冈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云冈石窟,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领袖的殷殷嘱托,为我们的工作指明了方向。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冈石窟考察时的重要指示精神,2021年5月8日,云冈区法院云冈文化保护法庭挂牌成立。
记者:云冈石窟是我国四大石窟之一。法庭成立以来,是如何履行司法职能做好云冈石窟文化保护工作的?
刘菊霞:云冈文化保护法庭自成立以来,我们全体干警始终把高标准精心守护、永续传承历史文脉作为重要政治责任,创新开启了“司法﹢历史文化保护”的崭新模式。
比如说,我们法庭主动对接云冈研究院,经常性地与山西云冈文物保护修复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进行常态化座谈交流,不断找准历史文化保护的结合点、找好履职尽责的切入点、找实司法守护的发力点。
另外,我们还积极助推“云冈学”向纵深发展,依法加强历史文物保护,就加速云冈峪生态文化长廊建设等提出了10多条建设性意见建议,为云冈石窟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进一步擦亮了法治底色,走出了一条依托司法守护历史文化的创新之路。
记者:薛庭长您好,通过刚刚的实地走访,我发现五台山文化保护法庭就坐落在五台山风景区内,这么设立的初衷是什么?
薛钰凡:五台山风景区作为我国重要的文化遗产地,法庭在景区内就近设立,不仅能更好地保护五台山的文化景观,第一时间为广大游客提供司法服务,同时也是文化传承的必然要求。
记者:五台山作为国内佛教名山之一,历来游客众多,这给法庭工作提出了哪些新要求?
薛钰凡:针对五台山的这一特点,我们法庭自成立以来,主动与宗教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联合建立文物保护利用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常态化沟通协作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积极探索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的有序衔接。同时,法庭还设立了一名联络员,专门与宗教局、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沟通联络,对涉及文物保护等的相关案件进行通报,共享信息,并且对于宗教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的相关信息提前介入,制定预案等,确保在第一时间了解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法庭自挂牌以来,我们协同本地文物遗产保护中心进行定期走访、排查,重点检查文物现状、安全隐患、周边环境,同时做好相关记录,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和隐患,与相关单位联络及时整改,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力争从源头解决和消除各类隐患,坚决突破审判工作中“就案办案”的局限性思维。 《人民法院报》记者 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