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已涉嫌“拒执”为何要“手下留情”
近日,小店区法院接到了申请人张某某的举报电话,由于案件为终本案件,原承办人已经退休,随即执行局指派终本续管组执行干警张磊、何娜娜与法警迅速集合奔赴被执行人霍某某行踪线索地……
7年前,申请人张某某与被执行人霍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承揽了太原及榆次某大学的拆除工作,要求申请人为其提供氧气和丙烷气,供货完毕后被执行人却拖欠货款,申请人无奈诉至法院,判决确定,霍某某应支付张某某24624元,申请人多次催要该款,被执行人却不予理会,至今未付。
鉴于本案属于小标的案件,被执行人霍某某拖欠7年之久,拒不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次执行110出警势必将其强制拘传。
到达目的地后,执行干警们看到被执行人霍某某的妻子刚做完开颅手术,坐着轮椅且生活不能自理,而家中只有被执行人一人在照顾。执行干警现场查看被执行人霍某某的微信账单,发现其有大量的流水往来,已涉嫌“拒执”,但考虑到其家属情况,需要有人时时刻刻在身旁照顾。执行干警张磊随即改变了工作方法,向被执行人阐明拒不履行法律生效文书的后果,以及“拒执罪”对家人及后代的不良影响,也向申请人沟通被执行人目前生活的不易。被执行人霍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过错行为,申请人也表示愿意理解被执行人,随即执行干警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解决。
经过双方协商,同意以被执行人霍某某名下一辆车抵扣7500元案件款,并当场完成车钥匙及车辆手续交接,后续被执行人将配合申请人完成过户,剩余金额及还款方式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至此,一件长达7年之久的借款合同纠纷终于达成了和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