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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皮书介绍,山西法院树牢能动履职理念,寻找最佳处理方案,做实最佳生态效果。垣曲法院审理一起非法猎杀林麝案,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三名被告人一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按照野生动物基准价值10倍核算,判令被告人购买6万元的野生动物保护、救治设备进行替代性修复赔偿。设备投入山西古城国家湿地公园使用的第二天便救助了一只翅膀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鹭。庭审后,法官为旁听的200余名群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
白皮书指出,山西法院树牢绿色发展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依法审慎处理环境资源影响性案件。晋城中院在审理中华环保联合会诉某新材料公司污染环境案中,法官积极征询专家意见、组织双方洽谈,推动该公司投入1700万元引入新型多重蒸馏设备,改进和完善生产工艺,使得工业废水回收率从60%提升到95%,实现了产业结构绿色转型。
白皮书指出,山西法院树牢系统保护理念,创新生态环境修复方式,因地因时适用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技改抵扣、碳汇认购等裁判执行方式,引导涉案企业采取环保整改、技术改造等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省高院指导忻州中院历时5年持续跟进山西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推动某铝业公司投入1.3亿余元,成功完成1840亩、储量1600万立方米赤泥库的封库工作,85.5万平方米全库区绿化,攻克了世界性难题,昔日沙尘滚滚的尾矿库变成了集生态修复、土地再利用、新能源开发于一体的千亩草场,成为全国赤泥库污染治理和生态恢复的标杆。
白皮书表示,山西法院树牢最严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坚持对环境资源违法和犯罪行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惩治与预防,依法视情对行为人选择或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处罚,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真正成为“长出牙齿”的严规铁律。右玉法院审理一起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判处直接排放、倾倒冶炼铅锭废气、酸液的24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判处4名主犯赔偿土壤治理修复、生态损害惩罚性赔偿等费用119万元,并在省级媒体向社会公众道歉。
白皮书介绍,山西法院树牢协同治理理念,积极促推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协同治理,在统一执法司法尺度、案件线索移送、环境修复执行、追究损害责任、环保法治宣传等方面共同发力。方山法院加强与检察、公安、司法、生态环境等部门的联动,针对在调研中发现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存在被猎杀风险以及放牧、挖沙、水污染等问题,向镇政府、林场、自然资源、水利、林业等部门发出7份司法建议,跟踪了解、促进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实现环境资源保护执法司法与源头治理双赢多赢共赢。
司法守护中华文明根脉
白皮书说,黄河秀美安澜,需要法治守护。山西法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坚持最严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审理黄河流域各类环境资源案件。万荣法院依托黄河·汾河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集中审理非法采砂案件,加大惩处力度,并在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当地非法采砂现象得到有效整治。太原市晋源区法院审理的一起在汾河河道非法狩猎珍贵鸟类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依法判处被告人刑罚的同时,判令其承担生态资源修复费用,并参加40个小时的保护野生动物公益志愿服务。
白皮书指出,山西法院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协作,先后建立黄河“几字弯”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晋陕豫金三角司法协作、黄河中上游流域毗邻省区司法协作等机制,同饮一河之水的人民法院共同发力,同护一河安澜、共兴一河文化。2023年3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吕梁召开贯彻实施黄河保护法暨沿黄九省区法院黄河流域司法保护工作推进会,签署《山西倡议》,唱响了司法保护的“黄河大合唱”。今年5月29日,山西高院再次在最高法院工作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白皮书介绍,黄河文化是中华民族的根和魂。山西法院依法惩处破坏流域文物、名胜古迹、人文和自然遗迹违法犯罪,加大黄河文化遗产和红色文化遗迹司法保护力度,守护黄河文化,延续历史文脉。兴县法院审理山西省首例盗掘古脊椎动物化石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一年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央电视台进行专题报道。被告人刘某红等人多次在曲村—天马遗址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曲沃法院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等数罪并罚,分别判处被告人十六年至九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效警示震慑不法盗墓活动,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受法律保护的古墓葬及其价值,共同保护传承黄河文化。
白皮书指出,山西法院全面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探索创新保护模式,设立云冈、平遥古城、应县木塔文化保护法庭以及闻喜文物保护法庭,成立右玉长城、太行古堡司法保护基地,构建司法与文物、文化管理部门联络机制,守护文明根脉。依法严厉打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毁损名胜古迹等犯罪,2020年以来审理各类案件918件,以法治力量筑牢文物安全底线。2022年11月,在全国法院专题工作会议上,山西高院就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工作进行了经验交流。
严格公正司法服务绿色低碳转型
白皮书指出,山西法院能动履职,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强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促进蓝天碧水净土“生态颜值”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保德法院审理一起污染环境案,被告人向河道内倾倒废酸液141.96吨,法院依法判处刑罚,并处罚金,被告人支付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18.77万元用于修复生态,并将遗留废液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白皮书介绍,山西法院严格公正司法,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助力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等调整,促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促推新质生产力培育和发展。太原中院审理的一起排污权交易案件,某公司未按《排污权购置费分期支付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支付购置费3295万余元及滞纳金,积极指导、促推企业向绿色生产模式转型升级。
白皮书指出,山西法院依法保障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严厉打击非法开采、侵占耕地、破坏山体、毁坏植被、倾倒废渣等行为,2020年以来审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案件772件。孝义法院依法对一起非法采矿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案件中的33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追缴违法所得,体现了法院严惩此类犯罪的决心和态度。运城中院审理的一起非法采矿公益诉讼案,被告人支付了生态破坏修复费165.11万元,公开赔礼道歉,该案全程直播,60.5万余人次在线旁听,充分发挥了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功能。
推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迈向更高水平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聚焦建设美丽中国,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白皮书强调,山西法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的实施意见》,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持能动履职,深化理念变革,狠抓能力建设,优化环境资源审判“三合一”,持续加强机制建设、强化裁判指引,推动构建多元共治大格局,筑牢黄河中游和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山西实践,为全面推进美丽山西建设、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