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进企业能动履职“开良方”
不久前,H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与G公司签订了一笔大额医用防护服销售订单。因首批货物不符合要求,陈某遂委托他人办理相关授权事项,但被委托人将这批货物重新脱版包装成了Z公司的品牌交付于G公司,侵犯了Z公司商标专有权,对商标权利人声誉造成影响。
承办检察官在该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H公司在决策制定、合同签订、资格审核、职工法治教育及预防违法犯罪等工作方面均存在问题。为帮助该企业修补制度漏洞,防止违法行为再次发生,检察院积极制发检察建议,为该企业提出具有可行性、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助力企业更好发展。该涉案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已全面整改并落实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日后也将继续积极探索“检察护企”工作机制,用好法治资源。
一面锦旗,是司法为企的暖心瞬间,是检察担当的生动注脚,更是以检察之力守护企业的鲜活例证。检察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初心,深入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堵塞漏洞,助力企业更好发展,为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