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年08月14日] -- 智慧生活报 -- 版次:[A11]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追忆韩旭辉庭长

  □杨淑华
  “韩旭辉”,近日来,这个名字常常出现在报纸上,电视里,新闻中,他是怎样一个人,让法院人口口相传,争相学习,让当事人念念不忘,感激涕零,让辖区群众交口称赞,好评如潮?
  作为法院系统的同仁,我与韩旭辉庭长前几年因业务交流有过一面之缘,交谈不多,那时他给我留下的印象是:亲和,朴实,爱笑,很温暖,在偏远艰苦的法庭扎根工作多年。当时我想,韩庭长的外形似乎与人们心目中铁面严肃的法官形象有点距离啊,在开庭办案时他也会是这个样子吗?这样子能压得住基层法庭纷繁琐碎的邻里纠纷和家长里短争争吵吵的场面吗?是什么支撑着他在这样的工作环境中坚持这么久?这些疑问在我心里搁置了好长时间。
  再次看到韩旭辉庭长的消息,是2022年4月潞州区法院的一则公众号信息,那是潞州区法院为了表彰韩庭长在基层法庭16年的无悔坚守而召开的一次座谈会。座谈会上,韩庭长深情地说,支撑自己在马厂法庭无悔坚守十多年的是对于法官这份工作的热爱,是身着法袍、敲下法槌那一刻的神圣感,是在判决中彰显公平正义的责任感,是解纷止争促成当事人握手言和时的快乐感。马厂法庭从无到有,从简陋到健全,韩庭长付出了很多艰辛,也感到无比的充实和快乐。从韩庭长手捧潞州区法院颁发给他的纪念章时露出的真诚而满足的微笑表情里,我感受到了韩庭长对法庭工作的挚爱,对自己执着付出的无悔,我似乎有点懂了他为什么能在马厂法庭坚持那么久。
  再后来就是2023年3月9日潞州区法院同仁们铺天盖地的朋友圈消息:韩旭辉庭长,一路走好!我一下子愕然了,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匆忙浏览了朋友圈,才知道韩庭长在连续四天的办案途中,因过度劳累突发疾病去世了!我心里五味杂陈,震惊、痛惜、遗憾,种种情绪扑面而来,震惊的是怎么好好的一个人就没了,痛惜的是一个马上就要退休的法官倒在了工作岗位上,遗憾的是我心底的那些疑问还没有彻底解开,就要被永远搁置下去吗?
  韩旭辉庭长去世后,许多他曾经帮助过的群众纷纷自发来到他的告别仪式上,为他送行。有人情不自禁泣不成声,有人默默祈祷愿他一路走好。潞州区法院缅怀追思韩旭辉庭长的公众号信息,有上万人关注点评。我心中那些疑问的答案逐渐清晰,这些泪水、祈祷、关注、点评难道不正是对韩旭辉庭长扎根基层、无悔坚守的最好诠释吗?
  韩旭辉庭长的感人事迹引起各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关注,2023年4月起,潞州区委、长治中院、长治市委、山西省高院、山西省委政法委先后发出通知,号召政法干警、党员干部向韩旭辉同志学习,凝心聚力,忠诚履职,担当作为。2024年6月,中央政法委、最高法院分别作出向韩旭辉同志学习的通知,号召全国政法机关和全体政法干警认真学习韩旭辉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全面推进新时代新征程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全国政法机关、全国法院都在向韩旭辉同志学习之时,作为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和他生前身体力行的“五先”工作法的发源地,长治法院率先掀起了学习宣传热潮。从韩旭辉同志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上、从新闻媒体的宣传片中、从周边同仁的口口相传里,我真真实实感受到了韩庭长为民司法的坚定信念、忠诚履职的崇高精神和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韩庭长常说:“我们手里再小的案子,对老百姓来说,都是百分之百的大事。”这句话,不仅是他对司法工作的深刻理解,更是他司法为民信念的生动体现。在他办理的数千件案件中,大多属于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小额合同等“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他从不因此敷衍了事,总是认真细致地倾听老百姓的诉求,真真正正地把老百姓当成自己的亲人,耐心调解,力求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这些点滴“小案”,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矛盾,更多的是让老百姓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法官的责任心。韩庭长在开庭前总会先坐在旁听席上,以唠家常的方式,了解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起因,缓和双方的分歧争议,坚持用老百姓的语言做老百姓的工作,他总是以当事人容易接受的方式,将案件所涉及的法律、所蕴含的情理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浸入老百姓心中。韩旭辉庭长的一生,解决了数千件群众烦心事,无一信访,他的这种精神,不仅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赞誉,更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这一刻,我心底的疑问豁然明朗,因为韩旭辉庭长时刻把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时刻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满腔热爱和深厚感情,时刻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在他的心中,群众就是他的亲人,他愿意为他们付出一切,所以他能够他愿意坚守在基层司法的第一线,坚持奋斗在执法办案、服务群众的最前沿!
  韩旭辉庭长虽然离开了我们,但他定格在历史画卷中的面容仍旧熠熠发光,他的精神永远活在我们心中,他的忠诚、奉献、担当和敬业,将永远激励我们奋勇前行。在缅怀韩旭辉庭长的同时,我们更会传承他的精神,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单位系长治中院)